政府信息公开
11441521007247006F/2022-00011
海丰县水务局
2022-01-01
海丰县水务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01-19

海丰县水务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1-19  浏览次数:-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上级水利(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县水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希书记在汕尾调研时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治水方针,以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进“水利网”建设,有力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水利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全局上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带头抓落实,全年累计召开党组会议4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共24次,专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通过学习强国APP、党建云平台、党员培训平台、宣讲教育、返乡走亲、一亲三心,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进企事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网站。围绕“三大行动”“五城联创”,深入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千方百计支持企业发展,坚定不移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文创卫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海丰、平安建设。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大力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定不移把全局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切入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扎实领会好省、市、县党史学习教育的指导精神,制定了“党建+业务”双推进的工作主线,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到党史学习教育。圆满完成“抗旱保供水”和“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两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评估验收。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全面推动“双报到、双服务”“返乡走亲”“赛龙夺锦”在我局开花结果。全年吸收入党积极分子9名,发展预备党员7名,按期转正党员6名,有效提升基层支部的组织力。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大力任用年轻干部,打造狮子型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多种渠道参加学历学位提升、专业培训学习,开展晋级晋职,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二、织密“四生水利网”,全面推动我县水利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县安排水利建设投资项目47个,项目总投资190196.80 万元,2021年度下达投资计划资金59986.16 万元,截至今年12月底完成水利建设投资48059.03 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80%。

  (一)筑牢生命水利网

  完成2020年3宗中小河流治理共48.11公里。红花地、平安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顺利;南斜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预计年底前可开工建设;梅尖、船路、中闸3座中型水闸重建工程已开工,全县6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和21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标准化建设已完成;可塘镇五罗易涝区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海丰县城二环南片排洪工程5月已完工。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已于11月底前完成部级任务的上报,预计12月底前可完成省级任务的上报。

  (二)保障生活水利网

  我县已编制印发《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及责任人的通知》《关于印发海丰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319号)《海丰县农村供水保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以保量提质、达标创优为目标,努力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全年累计拨付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6976.97万元,全面完成全县水库移民后扶人口直补到人资金发放,实施移民村美丽家园建设,进一步改善了移民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升了移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完善生产水利网

  梅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及灌水保证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我县的粮食整体生产能力及农业竞争力水平,完成投资3536万元,目前形象进度已完成约38%。

  (四)打造生态水利网

  继续实施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和开展黄江河、龙津河、东溪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工程,完成黄江河河口湿地水质提升工程、龙津河水系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和东溪河水质达标工程。2020-2021年度我县共完成碧道建设23.5公里,其中黄江河碧道建设8公里,结合乡村振兴、交通大会战等建设项目建设万里碧道15.5公里;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不断让治水成为改善县域民众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味的有力载体。公平水库上游平东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列为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目前已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约40%。

  三、强化监管,提升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五一节”“端午节”假期和“七一”前、“中秋”“国庆”安全生产检查,着重从在建工程、生产安全、工程运行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在建、在管工程检查全覆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实,有效杜绝安全生产漏洞,对检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单位整改。

  (二)强化河湖和水土保持监管

  一是今年我县将境内67条河流、65宗水库纳入河(库)长制管理,研究制定了《海丰县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实施方案》,并安排了1102.5万元经费用于开展河长制工作。二是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县河长办今年组织实施了镇(场)集中清漂行动2次、河(库)长集中巡河行动2次。全年县级河(库)长巡河巡库249次,镇级河(库)长巡河巡库1976次,村级河(库)长巡河巡库5754次。县河长办根据日常巡查或县级河(库)长移交问题向各镇(场)下达督办函46 份。我县河湖治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畜禽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等专项整治,加密水质监测检测,促进了水域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和治理。三是强化河湖执法监管,夯实河湖治理成效。今年以来累计清理漂浮物0.2万吨,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22处、督办整改拦河设障问题6起、复原淤填河道问题1处,严厉打击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涉水违法行为,出动执法队伍巡查河湖水库180多车次,下发停上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下发限期改正决定书17份,已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3宗,对群众举报多发地重点河流、重点区域进行布控,着重打击零星盗采和“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行为,巩固了水生态环境。四是切实做好我县水土保持工作,共3次完成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现场复核工作;完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共40宗;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报备工作2宗;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1.1万元;2021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建设造林项目30.75平方公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三)加大水资源保护监管和节约力度

  我县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各取用水单位(户)取水初审工作和计划用水工作,全面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发放,核定有效证件78宗,年许可总量75447.77万m³(包括河道内取水)。根据上级水利部门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核查登记取水口数量124个,保留类取水口110个、整改类取水口14个,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开展整治,完成所有整改任务,进一步规范了取用水行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卓有成效,2021年全县已创建5家节水型企业,15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0家节水型居民小区,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4场次,社会节水氛围逐渐形成。青年水库和红花地水库水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已通过专家评审,加快了重要饮用水源地及应急备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

  (四)加强水旱灾害防御

  一是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全力做好各项防御工作。今年我局组织4个检查督导组共120人次开展全县汛前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水库21个、堤防1个、水闸8个,共计30个,力争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防范、早处理。汛期期间,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合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发出128次预警和2975条预警短信,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今年抗旱任务依然繁重的形势,我县坚持牢固树立“防大旱、抗长旱”的思想,保持长期作战的精神状态,落实和加强各项抗旱保供水工作措施,最大程度地保障全县人民的用水需求。

  四、谋划2022年各项工作

  (一)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党建、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持续加强干部职工理论思想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求真务实树新风,全力打造勤廉高效机关干部队伍。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二)做好项目谋划。按照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水旱灾害安全、河湖生态、农村水利等领域,抓住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示范县的机遇,集中精力争取上级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

  (三)持续强化水利行业监管。突出做好水资源监管、河湖监管、水土保持监管、水旱灾害防御监管、小型工程运行监管,完善水利行业监管体系,规范有序开展监督工作,提高行业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