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水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水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从立足保障水安全和促进水生态的高度出发,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和水利行业强监管,凝聚合力、奋发进取,较好完成了水利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水利投资规模
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水利建设年度计划资金共31617万元,安排水利项目共54宗,截至12月底已完成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共26170万元。
(一)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推进红花地、平安洞两宗中型水库和南斜湖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梅尖、船路、中闸三宗中型水闸重建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建设。其中南斜湖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工并验收,梅尖水闸已完成建设任务,平安洞水库、中闸水闸、船路水闸等工程正在加快扫尾工作,列入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任务和省民生实事项目的4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开工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赤坑镇犁头尖机电排涝工程已完成初设报告专家评审工作。
(二)加快民生水利项目建设。今年来,坚持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稳步推进海丰县梅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积极开展中型灌区一张图建设,进一步推进灌区现代化、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扎实推动全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及县域统管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完成2022年度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安装。认真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年度核减和直补到人资金发放工作,扎实推进2022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资金申请拨付使用,指导和督促各有关镇场深入开展2023年度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入库和项目计划编报等工作。
(三)抓紧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经多方努力,黄江河水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工程、黄江河河口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东溪河水环境控制与治理项目涉及清淤和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验收,助力东溪国考断面水质早日攻坚达标。完成公平水库上游平东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工作,积极推进龙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超额完成工程建设总体年度建设任务。
二、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监管
(一)筑牢防汛安全底线。一是做好汛前大检查工作。按照省市水利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派出4个检查督导组共298人次开展汛前检查,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防范、早处理。二是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能力,守住防洪安全底线。三是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在市、县的安排部署下,全县水务系统抓早抓主动,扎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单位履职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挂驻分片领导到位、应急预案到位、值班值守到位的“六到位”,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全力投入水利水旱灾害防御大战大考,精细精准调度水库水闸,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我县已对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标准化建设已完成32宗,其余8宗预计年底前完工,确保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雨水情测报设施安装已完成34宗,正在安装的共8宗,计划年底前完成全覆盖。同时,42宗小型水库已全面实行专业管护模式,有效加强小型水库的管理。
(二)水生态治理成效显著。一是落实河长职责。今年以来县、镇、村三级河(库)长积极履职,巡河巡库累计发现问题191宗,整改完成187宗,整改完成率达97.91%,促进了水域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二是主动作为、推进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河湖常态化保洁机制,加强巡河发现问题整改,压实河湖执法监管,河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完成我县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湖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初步成果,并继续复核完善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四是落实小水电清理整改和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27宗小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和批复,24宗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和生态泄放设施改造,23宗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设备安装,正在组织开展全县14宗水电站“一站一策”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全力推进南门、朝面山、黄山洞、平安洞、红阳、平龙等6宗水电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五是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今年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建设项目15宗,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报备项目工作19宗,征收水土保持费52.12万元,在2021年度汕尾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取得优秀等次。
(三)落实法治建设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水。我局以水法律法规为武器,规范队伍建设,强化水法宣传,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水利工程保护力度,提高执法能力,今年以来出动执法队伍260人次,执法巡查河湖水库50多车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宗,行政处罚总金额25.3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案件3宗,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下发限期改正决定书5份,切实维护我县河道湖泊防洪安全、生态安全。
(四)强化水资源监管,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取用水监管,完成各取用水单位(户)取水初审工作和计划用水工作,全面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发放,核定有效证件的87宗,年许可总量5.7亿m³(包括河道内取水),征收水资源费769.9万元。全力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海丰县水资源监测系统首期工程的建设,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做好我县节约用水工作,进一步细化我县节约用水工作任务,确定节水具体目标,明确各镇(场、开发区)和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实行节约用水宣传常态化,谋划了一批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的建设,进一步加大节水载体的创建,为我县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夯实基础。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海丰县水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局党组将省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转化成扎实管用的水利举措,引领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牵头起草并组织印发了《海丰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若干举措》,切实做好着力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统筹机关党委所属支部扎实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加强协同联动,推动支部资源共享、机制衔接,打造党建共同体,助力我县党建事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局机关党委全面推动“双报到、双服务”“返乡走亲”,深化“一亲三心”活动成效。全年新增入党积极分子9名,新列入入党发展对象10名。激励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五识五评”考核,确保疫情防控一线见党旗、见党员、见党组织,进一步筑牢抗疫防线。同时大力任用年轻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多种渠道参加学历学位提升、专业培训学习,开展晋级晋职,全面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谋划好2023年度水利建设项目。我县2023年全口径水利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共51宗,投资计划共43754万元。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水利投资政策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省、市、县既定的目标要求,全力打赢全县水利“项目双进”大会战。
(二)切实做好明年度防汛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抓紧修复水毁灾损工程和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立整立改,一时确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应急度汛措施。二是加强7宗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9宗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集中力量实施农村水利攻坚行动。重点推进海丰县农村供水保障攻坚工程、赤坑镇犁头尖机电排涝工程、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等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继续加快全县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
(四)持续强化水利行业监管。一是突出水资源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条红线”管理,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加强取用水管理,积极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二是突出河湖监管。夯实河长责任,全面实现“河长治”。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和管理,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维护河道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