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和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21MA53BUNP1C):经查,你单位因海丰保利海德公馆项目(二、三期工程)未按规定组织水土保持监测,违反了《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1年。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可在6个月内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丰县水务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