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同意接受海丰县生态科技园教育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
|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7006F/2024-0007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 名称: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 |
| 主题词: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同意接受海丰县生态科技园教育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1 | 海丰县生态科技园教育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东润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主办单位:海丰县水务局 联系方式:0660 - 6622268
粤公网安备 4415210200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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