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常〔2022〕3号
关于孟强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海丰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范秉康同志的提请,海
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
月24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孟强同志为海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建青同志为海丰县公安局局长;
黄宽铭同志为海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彭轶翔同志为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志明同志为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建生同志为海丰县教育局局长;
蔡生绵同志为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涂木同志为海丰县民政局局长;
刘诗章同志为海丰县司法局局长;
林瑞清同志为海丰县财政局局长;
唐务舜同志为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戴国钦同志为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增城同志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日盛同志为海丰县水务局局长;
林国义同志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叶克练同志为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吴启帆同志为海丰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欧海生同志为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鸿垒同志为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庄恭健同志为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林伟雄同志为海丰县审计局局长;
周宇航同志为海丰县统计局局长;
余作明同志为海丰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邱诗光同志为海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刘加惠同志为海丰县林业局局长;
陈锦锋同志为海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特此通知。
海丰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