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个人(单位)向我局申请诊所备案符合要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诊所备案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监督电话:0660-6851668。
诊所备案信息网上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