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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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0-04-21
关于禁止使用“环保油”的通告
2020-04-21

关于禁止使用“环保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次数:-

关于禁止使用“环保油”的通告

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环保油”又称醇基液体燃料、环保生物醇油或醇基燃料等,是以醇类(甲醇,乙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新型燃料,闪点低,易着火,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挥发腐蚀性高,吸入一定量的蒸汽就会有视力模糊、头痛胸闷的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害,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属易燃易爆品。目前,我县部分餐饮业将其作为主要燃料,宾馆、酒店、学校、医院等领域也存在使用“环保油”的现象,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近年来,因“环保油”引发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

  县安委办印发了《县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海安委办〔2020〕22号),决定从4月中旬至6月初,在全县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4月10日到5月30日为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打击阶段,对“环保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行为开展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整治打击;6月初完成重点督查,逐一复查,彻底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仓储“环保油”的企业或个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维护广大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为有效推进“环保油”专项整治工作,请各餐饮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属地相关部门,拒绝使用“环保油”,主动拆除“环保油”使用装置。集中整治打击阶段之后,一经查实,仍在使用“环保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特敬告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及亲友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拒绝使用“环保油”!倡议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投诉举报各类涉及“环保油”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共同排除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投诉举报电话:

  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0660-6600533

  城东镇  0660-6401600

  可塘镇0660-6767119

  赤坑镇0660-6743611

  大湖镇0660-6748002

  陶河镇0660-6751193

  海城镇0660-6850166

  黄羌镇0660-6758468

  联安镇0660-6731048

  平东镇0660-6756233

  附城镇0660-6287882

  公平镇0660-6632204

  梅陇镇0660-6826966

  梅陇农场0660-6725855

  黄羌林场0660-6299988

  经济开发区0660-6404002



   海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