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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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2-10-18
海丰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2022-10-24

海丰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次数:-

  为促进海丰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海丰县委办公室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和《海丰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一)县应急委办公室是海丰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的办事机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应急委日常工作(可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要求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派员参加)。

  (二)县应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和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员。

  (三)县应急委办公室副主任岗位发生变动的,由履行该岗位职责的人员自然递补。有关单位应及时将人员变化情况报县应急委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四)县应急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应急委的决定事项。

  2.承担县应急委会议组织、请示报告、通知通报、数据共享、督导督查以及成员单位协调联系等各项日常工作。

  3.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县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

  4.承担县突发事件应对指挥部综合组工作,协助县应急委领导同志处置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牵头做好突发事件会商研判、前期处置与救援工作,协调做好善后处置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5.加强沟通协调,督促落实全县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信息归集和工作通报,重要问题及时报请县应急委协调解决。

  6.负责县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工作。

  7.承担县应急委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领导同志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五)县应急委办公室加强与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成员单位应加强对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监督和指导,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送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安排,并提出工作建议。

  三、会议制度

  (六)县应急委办公室实行集体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召开县应急委办公室工作会议。

  (七)县应急委办公室工作会议由县应急委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县应急委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拟定重点工作安排;研究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重要制度和重要规划;审核拟提交县应急委会议和县应急委专题会议审议的议题;通报全县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重点难点问题。

  (八)县应急委办公室工作会议的议题,由县应急委办公室收集整理提出,报县应急委办公室主任审定。相关会议纪要由县应急委办公室组织起草,县应急委办公室主任签发,印发县应急委第一主任、主任、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以及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的地区和部门。

  (九)对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须严格执行落实。县应急委办公室牵头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四、会商研判制度

  (十)县应急委办公室根据县应急委领导同志指示或者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苗头问题、突出问题、热点问题、紧迫问题等,组织开展会商研判,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建议。

  (十一)县应急委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分为定期会商(综合会商)和不定期会商。定期会商(综合会商),分为季度会商和年度会商;季度会商每季度一次,与季度全县防控重大风险形势综合会商研判会合并召开;年度会商每年一次,与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统筹安排。不定期会商,根据县应急委领导同志指示或者应急委办公室经对各类突发情况信息进行关联性、耦合性研判后认为有必要组织进一步分析研究时召开,对有关风险隐患作全面研判,形成研判意见,提出决策建议。

  五、信息归口制度

  (十二)县应急委办公室承担县级应急管理智能化指挥信息平台、“一网统管”信息化系统等建设工作,根据需要接入各地区、各部门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资源,加强应急信息数据的整合利用,提高应变能力支撑,建立应急响应视频连线和数据传输保障工作机制。

  (十三)县应急委办公室牵头研究提出各地区各部门所需报送应急信息清单,明确信息的类别、标准、数据格式、共享频率、时效要求、责任部门等。各地区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同步报送县应急委办公室。

  (十四)县应急委办公室建立应急信息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工作机制,分级分类及时接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为县应急委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和应急指挥保障。

  六、联络员制度

  (十五)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建立日常联络制度,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承担本单位与县应急委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工作。

  (十六)联络员主要职责:

  1.协调做好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共享等工作;

  2.跟进本单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进展,并牵头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3.完成县应急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公文处理

  (十七)以县应急委名义印发的公文,由县应急委办公室归口办理;以县应急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按规定报请县应急委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

  (十八)由专项工作协调机制提出需要以县应急委或县应急委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事项,由该机制起草代拟稿,由县应急委办公室按程序呈县应急委领导审定,以县应急委或县应急委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

  (十九)呈县应急委第一主任、主任、副主任和县应急委办公室主任审签的公文,由县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呈送。

  (二十)以县应急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县应急委办公室统一归档。

本制度由县应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