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因海丰县可塘镇力杰宝石辅料经营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海丰县可塘镇力杰宝石辅料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海安经(乙)字〔2021〕1-043号)。即日起,该许可证及副本均无效证件。
证件注销后,公司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特此公告
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索引号: | 11441521MB2C95788X/2024-0004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名称: |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因海丰县可塘镇力杰宝石辅料经营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海丰县可塘镇力杰宝石辅料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海安经(乙)字〔2021〕1-043号)。即日起,该许可证及副本均无效证件。
证件注销后,公司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特此公告
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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