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建字【2022】19号 签发人:郑增城
海丰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按照《汕尾市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代拟起草《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详见附件)。现呈县政府审定,请示以县政府的名义印发。
妥否,请批示
附件:《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联系人:林宗奇,联系电话:6698933,邮箱:hfjsglg@163.com)
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按照《汕尾市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全县圩镇(即乡镇建成区)为对象,以把圩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为目标,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生活。
二、基本原则
城乡融合,县域统筹。以县(市、区)为单元开展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统筹谋划县城、圩镇和农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县镇两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精准发力,优先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引导群众、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筹资投劳,共同参与。
分类指导,示范带动。综合考虑全县圩镇发展差异,推动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分区域、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分类打造宜居圩镇、示范圩镇。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自然禀赋、发展基础,结合南粤古驿道、绿道、碧道建设,打造美丽乡村风貌带,因地制宜推进美丽圩镇建设乡土化、特色化、品质化。
三、工作目标
用2年时间完成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各项任务。
2021年,基本完成圩镇“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建立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2022年,全面完成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所有圩镇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全县10%以上的圩镇达到“示范圩镇标准”。
四、重点任务
(一)制订攻坚行动计划。县统筹推进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计划,明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等;镇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项目清单,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以下任务均按此要求,不再一一列出)
(二)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坚决彻底清理积存垃圾,清理房前屋后、街巷、老旧居民区、农贸市场等区域乱堆乱放,清理河道、池塘、沟渠等水域漂浮物和障碍物。坚决彻底拆除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拆除乱搭乱建、违法建筑。坚决彻底整治占道经营乱摆卖行为,整治公共空间乱贴画行为,整治车辆乱停放行为。要注意对文物的保护,如有发现文物要及时报告属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城镇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前征询属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意见,是否存在文物,避免破坏文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指导)
(三)开展“三线”治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原则,政府统筹推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运营主体各负其责,整治“空中蜘蛛网”问题,清理违章乱架现象。规范户外线缆架设,做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探索开展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架空线缆共杆共建,鼓励有条件的圩镇开展“三线”下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供电局、中国移动通信海丰分公司、海丰电信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丰县分公司按职责指导)
(四)提升垃圾治理水平。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完善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行动,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箱等环卫设施,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动机关、学校等单位先行先试。鼓励采用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指导)
(五)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推动支线管建设衔接,提高污水收集覆盖面,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高进水量、进水浓度。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短板。有条件的圩镇应将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规范化运维管理水平,鼓励整县打包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运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按职责指导)
(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完善配套水、电等基础设施,改善经营环境,探索推进市场化运行管理。加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推进物流服务联通,完善配送投递网络,加快快递服务网点建设。不断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推进体育场所建设,合理布局文体活动设施。改造提升乡镇卫生院,改善医疗服务条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联社、海丰邮政管理办公室按职责指导)
(七)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依托“互联网+”,建立整合资源、融合创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快实现群众办事“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提高4K/8K超高清网络承载能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鼓励发展光伏产业,推动圩镇绿色低碳建设发展,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指导)
(八)提升圩镇整体风貌。加强圩镇建筑风貌管控,做好沿街建筑立面风貌改造提升。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主干道入口处,增加融入地域特色的入口形象标识。统筹碧道、绿道、健身步道、休闲公园建设,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深入推进“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统筹镇村连线连片打造美丽乡村风貌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林业局按职责指导)
(九)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在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的基础上,试点镇开展品质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圩镇品质提升的标准体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指导)
(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所有、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原则,将基础设施养护纳入常态管护及运行经费保障,探索建立收费机制。2021年年底前,县基本建立职责明确、经费稳定、设施良好运行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做到有机构履行职责,有队伍专业管理,有资金持续保障,有群众广泛参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林业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丰县分公司、海丰邮政管理办公室、县供电局供电局按职责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县级主体、镇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做好具体工作落实、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积极推广实施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驻镇帮扶工作队将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作为阶段工作重点,整合资源,全力推进。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要统筹用好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申报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美丽圩镇建设中符合相关条件的,统筹土地出让收入、申报纳入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等渠道予以支持。县应结合自身财力做好资金保障,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美丽圩镇建设,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
(三)加强用地保障。探索科学用地和规划方式,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满足美丽圩镇建设用地需求。县政府要在科学、合理用地的前提下,对圩镇新增建设用地给予倾斜,重点保障重点镇、中心镇的用地指标需求。
(四)加强技术保障。县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县要引入专业团队做好全过程的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加强县、镇级规划、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对圩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检查考核。将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县党政“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调研暗访,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工作成效差的县直相关单位及各镇(场)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县要建立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广泛开展竞争、评比,确保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加大奖惩力度,将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进度、成效与下一年度奖金挂钩,对于达到“示范圩镇”标准的,优先进行奖补。
(六)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对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的宣传,调动基层干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县将根据各地实施情况,选取先进镇(场)召开工作现场会。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工作成效。
附件:1.宜居圩镇标准
2.示范圩镇标准
附件1
宜居圩镇标准
附件2
示范圩镇标准
关于《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按照《汕尾市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初步拟定了《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实现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的“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之一,意义非常重大。我局代拟起草《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2月29日征求各镇(场)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广泛听取反馈意见,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采纳各单位的反馈意见,并根据意见形成《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送审稿),并呈县政府审定批准,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要用2年时间完成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任务,即今年要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建立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到2022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圩镇环境基础整治,所有圩镇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全面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同时,方案重点介绍10项重点任务,包括:制订攻坚行动计划、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开展“三线”治理、提升垃圾治理水平、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圩镇整体风貌、开展试点示范创建以及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县住建局关于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
行动工作动员会会前讨论情况
根据《汕尾市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代拟起草了局代拟起草《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海丰县各镇(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及县直有关单位反馈意见。
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采纳各单位的反馈意见,并根据意见将以上方案形成送审稿。同时,我局将上述情况向县政府抓线领导廉清同志报告。廉清同志对此次工作高度重视,表示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美丽圩镇建设的重大意义,务必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全县圩镇为对象,以把圩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为目标,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帮助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生活,同意该攻坚行动方案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
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代拟起草《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送审稿),现呈县政府审定批准,并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
关于征求《海丰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