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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732N/2025-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4-28
名称: 建筑业国企、民企助力海丰县“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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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国企、民企助力海丰县“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为加强国企、民企助力海丰县“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参照《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引的通知》《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重点建筑业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实施的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央企助力汕尾市“百千万工程”公益性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央企助力汕尾市“百千万工程”公益性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第二版)》《关于成立海丰县中铁(广州)投资发展公司助力海丰乡镇建设工作指挥部的通知》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建筑业企业全面参与县镇村建设,助力“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全面突破,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县引进的建筑业国企、民企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助力我县“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

二、高效率建立组织推进体系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由县政府成立“海丰县国企、民企助力海丰乡镇建设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助力指挥部”)。组建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牵头作为总召集人,县委副书记、分管城镇建设的县领导作为副总召集人,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专项工作组,成员由各镇(场)、县直有关部门组成,统筹推进建筑业国企、民企助力项目谋划和建设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规划设计组、项目推进组、考核督导组。

(一)办公室

        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称“助力办”,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

        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部会务材料等日常事务工作,牵头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指挥部报告工作。

(二)规划设计组

        人员组成:规划设计组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组长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国资局)、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场)负责同志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设计单位,确保项目设计成果的质量和快速推进项目规划设计进度,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规划验收或规划成果审定。

(三)项目推进组

       人员组成:项目推进组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长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由县财政局(国资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代建中心、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海丰供电局、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海丰分公司、中国移动海丰分公司、中国联通海丰分公司、相关镇(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强化土地、资金等保障,指导业主单位、各镇(场)解决项目推进中要素保障的堵点难点问题。负责指导业主单位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水土保持流失、用林许可、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工作,严格践行“店小二”服务,主动靠前指导推进,为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建成提供绿色通道和保障服务。

(四)考核督导组

        人员组成:考核督导组设在县发展改革局,组长由县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由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国资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将国企、民企助力海丰乡镇建设工作纳入

        “百千万工程”明珠系列攻坚行动,牵头制定国企、民企助力海丰乡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深入项目现场,动态了解项目进度,发现问题、揭露问题、督导整改,定期印发工作通报,对行动积极、项目推进成效明显的镇(场)和指挥部成员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拖沓缓慢、项目推进成效滞后的镇(场)和影响项目进度的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一)建立动态项目库

       聚焦产业发展、典型镇村建设、全域镇村典型示范、新型城镇化建设、“光伏+建筑”应用、农文旅融合、乡村民宿(酒店)建设等谋划入库助力建设项目,建立动态项目库,对项目库的建设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分阶段固化,以清单化、动态化展现项目数、项目类型、投资金额、建设内容、责任分工、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库建立流程:

       1.报送需求。各镇(场)和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科工信等部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向县助力办(县住建局)报送助力项目建设需求。由县助力办汇总梳理形成国企、民企助力项目库清单。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做好前期调研及整体谋划,原则上项目申报后不再变更设计及额外增加工程量。

       2.项目审核。由县助力办汇总报县助力指挥部审定同意后纳入国企、民企助力项目实施清单。

       3.派单实施由县助力办派单至业主单位,业主单位需抓紧联动助力国企、民企等有关单位进场实施,并组织开展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和项目概算编制等前期工作。

(二)明确项目业主单位

       为落实建设项目的主体责任,保障建设项目高效推进和顺利落地,由各项目上报的属地镇或县职能部门作为助力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负责申请行政许可、项目管理等工作。

(三)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

       业主单位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在完成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后报县助力指挥部审定。经审定后的规划设计方案由业主单位报县助力办备案。

(四)项目概算审核

       业主单位完成项目概算编制后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实施项目概算审核。项目实行概算控制造价,不再实行预算审核,工程完工后直接实行结算审核。

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五)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业主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对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后再交施工单位施工。为加快施工进度,可对施工图实施分部分项分类设计、审图、施工。

(六)加强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业主单位及县直有关部门等应加强对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加强施工过程资料管理

        根据项目特点和行业规范,采用广东省相关专业统一的施工资料表格和格式,确保不同项目、不同阶段的资料表格填写规范、清晰、准确、格式一致,便于管理和查阅。

(八)优化现场签证制度

       施工过程中发生清单外工程,由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所在部门党委主要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共同确认工程量,第三方咨询服务单位进行费用核算,上报助力指挥部研究确定。

五、完善建设项目验收、结算管理

(九)工程验收的管理

       建设项目验收由业主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参建单位进行。针对存在的质量缺陷及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限期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签发验收合格报告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预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向监理单位提供一套竣工资料,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参与。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预验收申请,监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后签发整改通知,整改合格后形成《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

       2.正式竣工验收:业主单位组织验收组(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专家),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阅、功能测试等方式评估工程质量,形成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若存在争议,需协商解决后重新验收。

(十)项目结算的审核

        1.原则上项目结算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审核,可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实施项目结算审核。

        2.助力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工程量和费用审核。审核结果经县 直相关部门复核,复核结果会同投资结算方案报县助力指挥部调度会研究确定。

       3.助力项目因赶工等特殊情况下增加的费用,由助力企业出具工程量清单及造价,业主单位组织县直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及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向县助力指挥部报备。

(十一)质量保修要求

       质量保修期限原则上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专业规定,结合我县公益性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已验收合格的外立面改造和风貌提升工程项目移交产权单位后,质量保修期原则上为6个月,有特别资产需要延长质保期的,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六、建立创新项目管理机制

(十二)实施集中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工作效率,更合理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业主单位可结合实际对规划、设计、可研编制、监理、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等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分项带量集中采购。相关费用纳入助力范畴,除监理、造价咨询费用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外,其余第三方服务等所有费用均由助力企业负责解决。

(十三)加强造价控制管理

        业主单位参照市财政部门联合发改部门负责编制“百千万工程”公益性建设项目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估算造价指标,进行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管理工作。

(十四)建立并联审批机制

        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作为,提前介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百千万工程”助力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并联审批,项目报建从“广东政务服务网”端口申报。同时,为加强项目建设的灵活性,项目报建采取边施工边报建免于处罚。

(十五)优化工程验收、移交机制

       为确保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在相应职能范围针对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优化验收程序,对于用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容缺办理。建设项目采用分项分类建设的,实施分项分类工程验收机制。

(十六)实行容错纠错机制

       对敢闯敢试、先行先试、大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助力项目落地的人和事,按“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实行容错纠错机制。

(十七)附则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建筑业国企、民企助力海丰县“百千万工程”助力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试行一年。

附件:海建函 [2025] 149号 关于征求《建筑业国企、民企助力海丰县“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