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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732N/2026-00028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2-25
名称: 海丰县住建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
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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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住建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6-02-25  浏览次数:-

  2025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大力实施城市更新

  一是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及防汛应急系统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着力增强城市承载功能。其中,总投资42亿元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目前推进至第8期(项目一、二、三、五、七期已启动建设),项目四期、六期、八期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管网铺设5.1万米,覆盖县城面积240万平方米;总投资7.83亿元的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及防汛应急系统建设工程,第一期(预算总投资5548.42万元)已于2025年11月15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总投资0.22亿元的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8个小区目前已全部开工,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8%。二是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启动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的通知》(粤建节函〔2025〕45号)文件要求以及县政府工作指示,由县住建局牵头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并落实启动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前期调研及资料收集,并已完成初稿编制工作。

  (二)努力满足保障对象多元化租赁住房需求

  为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我县高质量完成2025年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对符合条件的53户对象发放66.49万元。

  (三)全域推进典型镇培育建设

  一是关于巩固提升前两批典型镇培育成果,持续推进2025年(第三批)典型镇培育工作方面,截至2025年6月12日,我县第一批典型镇(可塘)、第二批典型镇(梅陇、联安、赤坑)的全域典型示范建设均已达标。截至目前,第三批典型镇(公平、黄羌、平东)均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典型镇培育工作部署落实“1479N”工作任务,当前正在进行评定验收资料整理工作。二是关于引导县城镇和其他镇品质跃升方面。聚焦实现“三年初见成效”,围绕“全域镇村典型示范”的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县城镇(海城、附城、城东)、其他镇(大湖镇、陶河镇)培育建设工作。当前,海城、附城、城东、大湖镇、陶河镇正对照典型镇培育建设标准推动品质提升。三是关于迭代升级“七个一”建设,精细化管控圩镇秩序环境方面,全县已建成84个“七个一”,其中乡镇入口通道12个、示范主街12条、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12个、美丽圩镇客厅12个、农贸市场12个、美丽河道12条、生态小公园12个。四是关于推进海丰县梅陇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面,梅陇镇严格对照《广东省中心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指引(试行)》三级指标体系(共45项),全面推进规划布局、镇域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工作,目前已有38项指标达标,达标率84.45%,中心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探索乡村建设工匠参与农房风貌提升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到汕尾调研时的指示要求,聚力打造“全域镇村典型示范”,以实际行动推动“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15人完成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其中通过考试并获得《广东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的有83人。

  (五)健全四上企业培育

  建筑业企业方面。2025年,我县完成培育“四上”建筑企业8家,完成年度任务的114.3%。全县在库“四上”建筑企业达到41家,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62亿元,增速同比增长3.4%。

  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2025年,我县培育“四上”房地产企业开发任务6家,完成培育“四上”建筑企业3家,完成年度任务的50%。已完成培育房地产项目5个(新城和樾三期、富源豪庭二期、置富豪庭、领航盛璟府、梅陇璟龙城)。全县在库“四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24家,开发项目29个,全年共完成房地产投资37.43亿元,同比下降28.9%,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3.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9.8%。截止到2026年1月4日止,库存商品房7639套、库存面积108.78万平方米。其中住房4944套,80.39万平方米;商业2695套,28.39万平方米。去库存周期约21个月。

  (六)加快培育内需体系

  为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居住环境。我局积极推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进一步解决老旧小区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和残疾人急难愁盼的“上楼难、下楼愁”问题,截至目前,已排查摸底出9个住宅小区群众存在加装电梯意愿。部分小区单元已开展业主意愿征集协调工作,已有3栋单元楼(华夏花园)初步达成加装意向进行前期勘探工作,待业主意愿协调完成即可申请报建。

  (七)积极拓展地方财源

  持续深化财源建设。2025年,我局坚持将财源建设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收入质量持续优化。2025年以来,财源收入共计4481.5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62.44万元,人防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98.8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18.73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0.09万元,其他利息收入1.65万元。

  (八)健全央企带头、国企参与、民企跟进的工作机制

  一是为推动建筑业国企、民企全面参与助力海丰县“百千万工程”县镇村建设,促进“百千万工程”项目稳步提速、全面突破,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我县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研究拟定了《建筑业国企、民企助力海丰县“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该文件现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程序进行印发。二是引导和推动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积极担当、主动对接,与镇建立“一企对多镇”“一企对一镇”“多企对一镇”等结对帮扶关系。截至2025年12月,全县12个镇均按照每个镇对接建筑业企业不低于1个的标准与建筑业企业实现对接(对接企业20个),确定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的项目26个共计2377万元,均已完工。三是中铁助力汕尾以来,我县以“公益+微利”“划区作战”的方式,结合当下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域典型示范的工作重点,推动中铁公司全方位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农房风貌管控、镇村绿化等,整体提升海丰城乡建设风貌。我县实施中铁助力项目51个、总投资14.64亿元。其中公益性项目34个,总投资2.34亿元;微利性项目17个,总投资12.31亿元;共已完工项目24个。

  (九)探索建立适应新型建设发展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

  为适应新型建设发展需求,我局积极推行启用汕尾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及见证取样管理平台。对取样见证过程中样品信息、取样见证时间、地理位置信息、过程影像信息进行记录监控,确保送检试样样品的可追溯性,检测过程全程留痕和全程监督,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唯一性。该平台的运行,有力推动了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向在线化、数据化、智慧化方向转型升级。通过实时在线监管、检测数据互联互通、见证取样过程可追溯、大数据分析预警等手段,有效规范了市场行为,强化了过程管控与风险防范。显著提升了我县工程质量监管的精准性和高效性,全面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水平。

  (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推进水环境治理

  一是推进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经国家抽查,省、市、县排查核查,截至目前共确认海丰县纳入国家、省级监管清单(名录)的县城黑臭水体8条,为确保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我县积极推进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其中武德路排渠已完成整治,正在开展整治成效评估;大堀排洪渠已将污水纳入临时截污管,沟渠内为干涸状态,截污进度为50%;龙津河(拦河坝至红城大道段)临时截污已完成;龙赤排渠补水管及清淤工作已完成,截污进度为85%;向阳路排渠补水管及清淤工作已完成,截污进度为85%;东盛小区南面沟渠已完成临时截污,沟渠内为干涸状态,以上6条水体已基本完成整治。小路坡袁排渠补水管道及清淤工作已完成,截污进度为整治进度为33%,沟渠内存在明显污水溢流,正在加快整治中;科技园排渠补水管道及清淤工作已完成,截污进度为整治进度为47%,受限于补水泵站暂未完成建设,无稳定补水水源,正在加快整治中。

  二是完善城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县已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座,覆盖12个建制镇,总处理规模达20.09万吨/日,累计完成管网建设355.2公里,污水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目前各污水处理设施均由第三方公司开展日常运营工作,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二、存在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体现在:一是在推进全域美丽圩镇建设方面。个别镇现有公共基础水平有待提高,个别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不达标(100mg/L以上)的情况;二是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镇常态化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六乱”现象禁而不止,污水治理及“三线”整治不彻底)等等。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做强县城综合承载辐射功能。城市发展空间格局、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试点、加快基础设施“五张网”锻长补短。一是强化县城“龙头带动”。坚持规划为先导推进城市更新。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在现有基础上(我县已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我县城市体检评估以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城市更新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实施时序,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二是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深入开展提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能力行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两重”“两新”工作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续建海丰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进一步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补齐社区建设短板。三是系统推进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及其他水环境治理项目,坚持“污涝同治”,加快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清污分流、破损管网改造修复,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效,同步完善地下排水管网、泵站等设施,提升县城排水能力,确保完成8条县城黑臭水体系统化治理工作,提高城市排涝标准为3年一遇,力争新建县城污水管网30公里以上。四是加强县城供水安全保障,推动供水设施更新,提高供水管网漏损的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二)塑造镇域特色发展强劲支点。一是持续推进全域美丽圩镇典型示范行动,巩固第一、二、三批典型镇培育建设成功,同步引导非典型镇(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大湖镇、陶河镇)品质提升,全县12个镇街圩镇人居环境品质得到显著改善,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显著凸显,专业镇、特色镇全部达到示范要求。二是加快中心镇按照小城市标准培育发展:2026年充分发挥梅陇镇中心镇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县域发展支撑作用,做大做强中心镇,重点推动要素、项目、力量梅陇等中心镇试点集聚,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加速城镇形态全面向城市形态转变,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载体,达到省级示范样板;同步推动可塘、公平等2个中心镇建设。

  (三)纵深推进建筑企业结对帮扶。全力打造企业助力示范样板。同时,在“统”“实”“新”“快”这四个字上下足功夫,全力做优营商环境,切实将城镇建设各项工作谋深、想透、抓实,鼓励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促进我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