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县质安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参建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6 年收官之年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前期台风、暴雨多发对建筑施工造成不利影响的教训,超前研判安全风险,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从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牢牢守住施工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一)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一是放假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作业,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二是各施工企业要从严落实“提级管控”措施要求,坚持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如确需施工的,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全时段在岗指挥等措施要求,并提前告知项目所驻监督组。三是各施工企业要不折不扣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十不准”、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组织施工作业。
(二)严密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各参建单位要狠抓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预防,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摸清找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源头,全方位落实好施工现场洞口、临边防护,吊装作业禁行区设置及绳索检修,以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等高空作业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遏制此类事故发生。
(三)狠抓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整治。各参建单位要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保障施工现场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条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严禁电线私拉乱接;严格管理易燃可燃材料存放,严禁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彩钢板搭设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及逃生演练。
(四)加强建筑施工文明卫生管理。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各参建单位要及时清理基坑、地下室、明渠暗沟等部位积水,并进行消杀灭蚊,做好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并落实门前三包,确保工地出入口及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跟土方有覆盖,有防尘措施,出口处设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土方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要封闭或采取覆盖措施,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全力营造文明卫生的城市形象。
(五)进一步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绷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极端天气变化,一是对可能存在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的临时设施要全面排查隐患,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二是要切实加强参建人员汛期应急防范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的培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果断停工、撤离人员、做好避险转移。将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六)进一步抓好防溺水隐患排查。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巡查,重点排查工地范围内可能导致人员溺水的基坑、水坑、水池等危险点。如存在闲置的基坑、水坑、水池危险点,要立即进行回填;无法回填必须抽干积水,增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的设置密度,加固、加高护栏、围挡等防护措施,全封闭围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
(七)扎实做好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目要高度重视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住建领域卫生防疫防线。一是压实防控责任。聚焦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全面清除孳生环境。组织开展节前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清理积水容器、疏通沟渠、清除垃圾杂物,对基坑、地下室、集水井、景观水体等易孳生蚊虫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投放灭蚊幼剂,从源头消除蚊虫孳生条件。三是规范开展消杀作业。结合蚊虫活动规律,对建筑工地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定期开展成蚊灭杀,科学选择和使用杀虫剂,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四是加强健康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栏、工地广播等载体,广泛普及蚊媒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醒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发现发热、皮疹等症状及时就医报告,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预警提示和应急值班值守
“中秋”“国庆”期间,各工地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节日期间信息报告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如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向监督组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抢险救灾人员,落实抢险救灾机械和物资,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