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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70300/2020-00267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0-11-25
名称: 公 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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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日期:2020-11-25  浏览次数:-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1521执1539号,要求我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办理将被执行人陈创义(身份证号码:44152119********18)名下的位于海丰县城东镇上埔三巷19号的土地产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海国用(2009)字第0305458号)过户登记至申请人陈育龙(身份证号码:44152120********36)名下的登记事项。

  由于被执行人陈创义没有提供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给我登记中心予以注销。根据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我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规定对被执行人陈创义的(海国用(2009)字第030545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注销作废,并将该土地产权转移登记至陈育龙名下。

  特此公告。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