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丰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将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上求实效,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谋突破,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显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和服务。2020年为县财政增创收15.6亿元。上报新增建设用地17批次,总面积105公顷。非煤矿山连续21年零事故,地质灾害隐患点连续21年零伤亡。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自然资源局的实际,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在全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切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自然资源部门新职责、新使命,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海丰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一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组织专题学习,开展深调研,更新并发布局机关各宣传栏、局门外宣传标语和学习心得专栏,通过微信、短信等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二是把学习宣传和推动落实同步进行,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坚持边学习宣传边推动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进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善作善成,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效体现到推进重点工作上、体现到完成中心任务上。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好绿色发展之路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面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海丰县县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原则,县人民政府与各镇(场)人民政府签订202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各级政府领导任期耕地保护责任制,将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并落实责任到村组、农户,明确保护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专责。按照政策规定,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根据《汕尾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实施细则》,海丰县2019年度的补助范围为各乡镇政府(国有农、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39.05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省级补助资金的基本农田总面积为39.054万亩,补助标准为30元/亩/年,共计补贴总额为1171.62 万元。基本农田保护经费的兑现,有效保障了农田保护工作的落实到位。
2、凝心聚力打好垦造水田攻坚战及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工作。垦造水田工作是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加快落地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海丰县用地指标短缺的迫切需求。2020年开展2019年度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可北村、可新村垦造水田项目,新增水田249.2亩,2020年已完成前期工作,计划2021年初进场建设。2020年完成31宗补充耕地整改项目,拟整改面积4525.42亩,实际竣工面积3968.10亩,已通过县级初验。
3、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根据《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省下达的年度指标。2020年完成了2017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平东镇项目和梅陇镇项目,总建设规模3500亩),于2020年11月通过市级竣工验收确认。
4、全面铺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动员会以来,全县各镇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海丰县属全省34个重点县(市、区)之一,现已完成2018年黄羌镇和平东镇拆旧复垦项目共205.07亩(其中:黄羌镇103.95亩,平东镇101.12亩),已于2020年3月通过县级验收。同时,海丰县自然资源局积极筛选落实2019年和2020年新拆旧复垦项目、计划面积1000亩,2020年完成公平镇302亩、平东镇696亩、梅陇镇76亩,梅陇农场106亩初步选址、立项。2021年将进一步结合“三调”成果,将全县符合条件、农民有意愿同意实施拆旧复垦的地块,按要求立项并上传至省级备案。
(三)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1、持续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对征地、租地、拆迁、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地灾治理、矿产资源、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领域黑恶势力和违法行为进行深入摸排。2020年至现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共排查线索75宗。包括县扫黑办移交线索55宗(其中全国平台线索2宗,省督导组下发线索6宗,市转办线索9宗);县公安移交线索17宗,协查线索3宗。截至2020年底,中央及省督办、市转办线索已全部办结,已办结(包括初步办结)57宗,办结率约为76%。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海丰县2019年第三、第四季度总卫片执法图斑372个,监测面积5036.2亩,其中耕地面积346.8亩,基本农田面积72.8亩。根据外业调查和地类核查掌握有关证据材料及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调查上报基本材料,认定为违法用地204宗,面积1221.1亩(其中耕地246.7亩,基本农田44.5亩)。
局执法大队对372宗用地逐宗进行建档,并按有关规定对违法用地图斑进行立案查处。2020年共计查处整改到位62宗,面积673.82亩。复绿116.7亩,复耕44.52亩,完善用地手续484.7亩(含耕地163.8亩),其他部门处理27.9亩(已处罚)。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扣减规则扣减后,海丰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15号令)为6.42%,达到了上级部门的验收要求。2020年底尚未整改142宗,面积429.6亩,其中耕地37.1亩,基本农田13.3亩。剩余违法用地类型主要为政府工程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公共设施、农村宅基地等用地类型。
(四)焕发自然资源发展活力,全力保障发展大局
1、加快用地报批。2020年,根据海丰县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结合上级用地报批有关要求,不断改进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和县储备土地计划工作。全年组件上报新增建设用地17个批次,总面积105公顷,主要保障生态科技园(四期)、可塘镇自来水厂、城东和公平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城东镇中心小学二期、梅陇镇储备用地、公平镇公安看守所、黄羌等八镇污水处理项目等,目前已批复6个批次66.53公顷,为海丰县重点民生工程和企业项目如期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2、着力推进“三旧”改造。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下达海丰县新增实施改造任务面积16.675万平方米,完成改造任务面积15.34万平安米。目前, 正在申请报批的“三旧”项目共6宗,用地面积共计14.68万平方米,分别为附城镇新山村新农村建设项目二期11.36万平方米、东维亚国际首饰工贸城1.73万平方米、汕尾市得力机械有限公司8112平方米、海丰县合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33.2平方米、海丰县城东华联化工贸易部3822平方米、海丰县城东合成木制品厂2796.2平方米。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县“三旧”改造工作,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规划发展,推进低效土地开发利用,根据粤国土规字(2018)3号文件精神,海丰县“三旧”办将加快对“旧村庄”、“旧城镇”成片“工改工”的推动工作。2020年持续推进的城中村“三旧”项目为南湖片区旧区改造和新兴片区旧区改造2宗项目,已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和规划概念性方案,其中:南湖片区旧区改造项目面积约4.11万平方米,新兴片区旧区改造项目面积约3.6万平方米;已进入洽谈阶段的附城镇浅笏村旧村庄改造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面积共计6.1万平方米。推进“工改工”项目为金园工业区升级改造,面积85.8353万平方米。“三旧”改造工作的开展,为海丰县更新激活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着力改善旧城区及旧村庄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功能配套,保护历史文脉,促进旧城复兴,提升城市品牌。
3、积极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和供地。为保障海丰县建设用地需求,服务经济发展,2020年,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主动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全年计划土地收储5525亩,全年完成4076亩土地收储地块。推进汕汕铁路大湖段建设用地项目、县海业公司资产处置项目、龙津派出所重建项目等省市县重点项目土地收回工作。
4、加强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根据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针对海丰县建筑用石料供给严重紧缺的实际,加快海丰县建筑石料资源的出让工作。去年以来,通过积极上报采石场出让计划得到市局的批准。并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普查、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于2020年3月10日依法依规公开出让了可塘镇笔架山石场采矿权,由海丰县鹏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竞得,出让价款1650万元,该石场矿区面积11.4万平方米,储量380万立方,每年生产规模28万立方,目前该采石场通过近10个月紧锣密鼓的谋划,已基本上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估计于2021年初试产。该石场的投产将可缓解我县建筑石料资源的供应紧缺的局面。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海丰县大湖镇大徳坑山石场和大湖镇虎窝山石场两个采矿权出让计划,目前正在开展出让前期准备工作。
5、规范土地招拍挂出让。海丰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每一宗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出让都进入市场公开进行拍卖。出让公告、成交结果等按规定对外公示并录入广东省土地动态巡查与监管系统。2020年共出让土地33宗,成交26宗,出让面积59.76公顷,成交金额近9.1亿元。
6、及时追缴欠缴地价差及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基准地价调整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对各类原已批准使用的划拨/出让用地、地上已建成房屋上市交易、建筑物改变用途引起土地用途改变、调整容积率等用地情况,符合补充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2020年共追缴欠缴地价差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合计5781万元。
7、加强闲置土地动态巡查及监管。为进一步增强海丰县节约集约用地意识,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闲置土地巡查及监管工作。据广东省土地动态巡查与监管系统的统计,海丰县存在疑似闲置土地40宗(其中留用地10宗),经对上述用地进行逐一巡查,包括交地确认、开工巡查、日常巡查、竣工巡查,并对未动工和疑似闲置的项目进行下发催建通知书、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2020年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12月,已开工建设项目20宗,已竣工项目10宗,尚未动工项目10宗(留用地8宗、闲置土地2宗)。同时,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程序对闲置土地进行了调处,并定时进行巡查监管,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到位,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政策。对全县土地征收严格执行标准,对县政府委托各镇的征地补偿(包含青苗补偿)进行指导监督,印发征地法律法规手册,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征地零上访,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2、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2020年接上级转办的包括省、市、县国土系统“12336”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件213宗,通过矛盾排查、问题调处、耐心解释疏通的工作,大部分信访问题得到了解决。全年办结信访案件133宗,正在办理80宗。群众来信来访55宗,其中个人来访21起,集体访34起,约215人次,政策咨询解答130人次。
3、切实做好地灾防治矿山安全生产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2020年,认真贯彻新时代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海丰县地灾防治、矿山安全生产和生态修复工作,促使我县矿山安全生产连续零事故,地灾连续零伤亡,国土空间生态逐步改善。一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引》的要求,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小组,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聘请3家地勘单位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全县3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了工作台账,县政府与各镇场,县自然资源局与各自然资源所、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签订责任书,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县、镇、村挂点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明确了县、镇、村三级职责任务,落实责任人、管理员和专管员,并给予管理员、专管员每人年800元的工作补助。
全面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落实雨前排、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的群测群防“三查”工作制度。根据强降雨情况,在技术单位的指导下,全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和镇场出动1225人次,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治避险措施。
设置地质灾害应急警示牌。按照省、市防灾工作要求,投入资金4万多元对全县35处在册地灾点设置警示牌45个,同时坚持一点一预案,投入资金5万元,委托地质技术单位编制35个在册地灾点和一处危险区的应急预案,每个地灾点还编制《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预案卡》,以提高救灾应急能力。
同时,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工作。海丰县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处,分别为大湖镇政府后山和大湖镇实验学校后山,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列入了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省财政于2020年4月3日下拨工程治理勘查设计资金160万(每个点80万元)。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抓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和市的工作部署,海丰县加快推进2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省中介服务超市选取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为设计单位,于8月12日完成了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设计工作。根据设计单位预算,大湖镇政府后山地灾点治理工程预算330万元,大湖镇实验学校后山地灾点治理工程预算390万元,待省下达治理资金后海丰县将全力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工作。海丰县威胁100人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3处,2020年我县利用省级资金78万元开展了公平镇西坑林场宿舍后面、黄羌镇虎噉村委乌石角、虎噉村委廖屋村3处威胁10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工作,工程于2020年9月底完工,并于10月完成了初验。二是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全年组织出动人员80多人次,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全县持证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海丰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连续零事故。三是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开展可塘镇金钱埔石场的复绿工作,根据经市局批准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由业主单位海丰县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采用挂网+植生袋+喷种+裁植乔灌木等措施进行复绿。至12月底已基本完成了该矿区10公顷的复绿工作,同时向省厅申报海丰锡矿长埔矿区,海丰县海城镇笔架村风门凹钨矿山,海丰县公平镇十三坑夫来石英岩制品厂矿山,海丰县官田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大湖海岸线生态修复重点海湾整治等5个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申请2021年度省专项资金4278万元。此外还配合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长沙湾河口海丰国际湿地生态系统维护修复项目的调研,计划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
(六)固本强基,全面加强基础业务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规划工作,保障好全县发展大局
(1)技术性工作方面。2020年,完成海丰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开展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三环南片城市设计、海丰县海汕大道沿路从第一城至汕尾城区交界处两侧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加快海丰与汕尾同城化进程。组织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助力实现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完成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编制、生态科技城15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与完善、红色文化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编制工作。组织2018年海丰县羊蹄岭——惠东高潭古道重点线路(海丰段)保护与利用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遗存修复工程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汕尾市海丰古驿道2019年巩固提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招投标。
(2)事务性工作方面。2020年完成县预留规模40公顷;办理了沈海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海丰段)建设项目、兴汕高速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汕尾110千伏赤坑输变电工程、汕尾市区供水节水改造工程(公平水库-汕尾管道输水工程)、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惠州—海丰干线工程项目、汕尾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汕尾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汕尾35千伏平东输变电工程8宗用地预审初审;办理了海丰县公平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干管首期工程、海丰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首期工程、G236线(原S242线)公平段连接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8宗。完成建筑红线图126宗,用地规划86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59宗,完成报建项目定点放线16宗,完成建设项目竣工测绘报告26宗。
2、稳妥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以及“三调”工作。自2020年8月份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以来,通过各镇(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完成宗地测量、权籍调查的数量约13万宗,其中符合登记发证条件8万宗,已完成宗地登记发证6.4万宗,争取202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登记发证任务。
海丰县“三调”统一时点外业举证图斑共计23999个图斑,统一时点阶段更新图斑38028个图斑。外业举证工作2020年6月21日全部完成,统一时点数据建库工作2020年8月18日完成并通过了省级检查。2020年10月16日国家下发了《海丰县核查错误图斑》,共计788个图斑。2020年10月21日完成全部外业举证工作。数据库建设阶段更新43944个图斑,2020年10月30日完成统一时点数据库建设并通过省级检查。
3、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为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提供免费测绘、实现“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模式、实现微信扫图功能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是全省率先实现微信扫图功能的县区之一。2020年,海丰县不动产登记实现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的办理时效;实现“只跑一个窗、交一套材料、最多跑一次”的便民目标;实现了自助查询,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自助查询区,群众无需取号排队,可直接在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机上,自助查询打印“查房证明”、“产权证明”;率先开通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为市民提供“下班不下岗”服务。市民可同步查询自己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进程,还能随时了解业务相关咨询、办理指南、办理的注意事项等信息。将继续完善微信端不动产登记的更多功能,有效缩短办证时间,让市民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到不动产登记的最优服务。实现了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延伸到开发企业,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平台,由开发企业自行面签、受理,通过互联网报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发证。
2020年度海丰县不动产登记共办理38199宗,其中抵押登记办理了11612宗,一天办结合格率为99%;一般登记办理了26587宗,一天办结合格率为91%。协助纪委、法院查询240 次,出具证明956 次,协助法院查封 393 次。
4、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8个工作日,受理材料由原系统76项核减至必要件7项;办理建设工程验线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受理材料由原系统10项核减至6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受理材料由原系统29项核减至必要件5项。将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审批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把两个事项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同步办理,核发新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把两个事项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5、做好用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2020年全年共接收到土地确权申请共计34宗,不具备确权条件不予受理有29宗,达到确权条件可受理的有3宗,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纠纷2宗。
6、全面加强海洋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推进2019年海岸线修测进展。根据《广东省海岸线修测实施方案》,2020年完成了广东省海岸线修测成果校核及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二是完成海丰县“补充提交涉围海洋养殖区和盐田区海岸线位置佐证材料”。三是开展海洋经济管理工作,协助了解新冠疫情对涉海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状况和生产经营的问卷调查上报工作,完成海丰县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企业直报名录的确定和协助对相关企业的培训工作。四是圆满完成自然岸线保护考核任务。五是加强海域海岛监督管理。开展疑点疑区核查5宗(次),针对性日常巡查11宗,移交疑似违规违法用海线索给海丰海监大队6宗。六是开展养殖用海排查工作。完成养殖用海图斑的下载、数据的初步核查和统计、养殖用海信息收集清单的下发,2020年底完成257宗养殖用海排查的外业调查工作。
7、全力做好测绘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了全县6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形图的测绘工作并出具相关测绘技术报告书,作为向上级申请城镇建设用地报件的测绘技术支撑,同时积极配合各镇的项目用地征地测量。完成出让用地红线图30多宗,违法用地及涉纠纷土地实地测量120宗。
8、地价评估工作。评估所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评估报告网上备案监督工作,为局机关各股室提供土地价格等相关数据,协助做好中介超市评估机构选取工作。
9、政策把关、法律诉讼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土地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全年完成行政许可178宗;行政检查39宗,行政执法26宗。
局党办、计财股、办公室等部门和工会、青年、妇女等组织在党务管理、劳资管理、工作协调、后勤服务、挂钩扶贫、财务资产管理、关心职工生活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和后勤保障。
2020年,我们全面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的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坚强领导及各镇(场)各有关单位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全系统同志凝心聚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新形势下自身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担当意识需进一步增强。2020年乡镇机构改革后,局原有派出机构(各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所)人财物已划转各镇管理,原借调在局机关各股(室、大队)的基层所公务员调动到编制所在镇,对局机关各股(室、大队)的影响很大,在面对因改革后本部门人员减少导致个人工作压力增加问题上,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鼓足干劲,顶住压力,坦然接受组织安排,始终保持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在开展实际工作中,个别同志要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大局意识,摒弃工作推诿陋习。
二是土地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受执法力量和执法权力的限制,在当前严峻执法形势下,违法用地打击力度不够,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屡禁不止。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打击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三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用,导致部分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无法落地建设,成为制约海丰县发展的瓶颈,要加大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满足海丰县经济建设发展需求。
二、2021年全县自然资源管理主要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十五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信心决心,聚焦“三五三”,发力“三个纵深推进”,做到“五个更加重视”,实现“三个重点突破”,推动新时代海丰实现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重点要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提高政治站位,加深理解,进一步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凝心聚气,推动海丰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二)全力围绕县委中心任务奋力拼搏,为奋力推动海丰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围绕县委确立的“十四五”时期“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的总定位总目标,以及“打造‘双区’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地、拓展区和红色文化传承体验区、绿色生态农产品供应区、旅游休闲康养‘后花园’,努力建成全市东承西接先行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和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力争五年内迈入全国‘百强县’行列”的主要目标任务,新的一年,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围绕海丰县“十四五”时期和新一年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定信心、凝聚起新时代勇于担当、奋发作为的精气神,激发出新征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为开创“十四五”时期良好开局而奋力拼搏。
就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来说,特别要聚焦县委郑书记在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着力突破土地供给制约。在加强耕地保护、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坚持向规划修编要空间、向盘活存量要空间、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空间、向上争取要空间、向空间要空间,最大限度争取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动态储备一批“熟地”,确保优质项目工地随到随供。深入推进江河湖海系统治理、岸线规划管理。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完善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紧紧围绕“1+4”现代中等城市发展新格局,高标准做好县城各区域规划修编,加强城市设计、“城市双修”和建筑设计管理,提高文化遗址、革命遗址、城市建筑景观管控水平的明确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县委全会精神上来,奋力推动海丰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三)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一要继续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科学发展,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全域土地整治、耕地提质、垦造水田、拆旧复垦工作任务。
二要全力以赴做好海丰县土地收储工作,重点做好县城北部新区二期﹑县城南三环用地、华耀城对面储备用地、城东生态科技城储备用地﹑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梅陇储备用地)、公平产业园区、京东物流园等用地收储工作。继续做好省市县重点项目土地收回工作。进一步加大土地报批和供地力度。
三是全面推进各项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海丰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争取尽快进入海丰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阶段。
四要做好新一轮海丰县空间规划编制。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党中央关于编制好“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部署要求,围绕“东承西接、借梯登高”战略部署,聚焦县域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立足自身职能,组织做好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补充完善已编制完成的村规划。
五要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点打击乱占耕地建房、私买私卖土地违法行为,同时,要做好2020年各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理论武装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
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完善闭环落实机制,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是锻造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水平的“狮子型”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