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金伯爵广场遗失坐落于海丰县城东镇洪围村东侧金伯爵花园13栋首层《房地产权证》一本,证号:海建房证公字9900000475号,建筑面积1158.3平方米。如有权属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依法给予登记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660-6600026张同志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28日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70300/2023-0002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28 |
名称: | 遗失公告(海丰金伯爵广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28 | |
主题词: |
海丰金伯爵广场遗失坐落于海丰县城东镇洪围村东侧金伯爵花园13栋首层《房地产权证》一本,证号:海建房证公字9900000475号,建筑面积1158.3平方米。如有权属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依法给予登记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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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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