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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70300/2023-00091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3-27
名称: 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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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2023)粤1521执1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被告人吴香琼位于海丰县城三环路南海丽路西侧第一城3栋A梯1602号房的不动产权,其《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1)海丰县不动产权第0073711号),我中心于3月27日将该不动产权进行强制恢复至王晓君(身份证号码441521198*****012X)名下。由于被告人吴香琼没有提交以上《不动产权证》办理产权转移,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吴香琼原持有的(粤(2021)海丰县不动产权第0073711号)《不动产权证》,予以声明作废。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