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极锡有遗失坐落于海丰县公平镇破头岭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一本,证号:海国用(2002)字第0901942号,面积80平方米。如有权属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依法给予登记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660-6600026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6日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70300/2024-0024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名称: | 遗失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26 | |
主题词: |
张极锡有遗失坐落于海丰县公平镇破头岭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一本,证号:海国用(2002)字第0901942号,面积80平方米。如有权属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依法给予登记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660-66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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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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