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天星湖片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于2024年12月10日经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批后成果(见附图)进行批后公告,控规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要严格按照法定控规执行,现予以公告。
批准文号:《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天星湖片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的批复》(海府办函[2024]210号)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3日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70300/2025-0004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名称: | 关于《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天星湖片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的批后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 |
主题词: |
《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天星湖片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于2024年12月10日经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批后成果(见附图)进行批后公告,控规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要严格按照法定控规执行,现予以公告。
批准文号:《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天星湖片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的批复》(海府办函[2024]210号)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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