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501JC01
经初步审定,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我中心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张同志; 0660—6600026单位:(平方米)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6月05日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70300/2025-0017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名称: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
主题词: |
编号: 2501JC01
经初步审定,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我中心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张同志; 0660—6600026单位:(平方米)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 用途 | 继承人 | 备注 |
1 | 叶君才 | (1)海府国用(99)第0107875号 (2)粤房地证字第2598395号 | 海丰县海城镇农林路59.1号 | 土地面积:46.9 建筑面积:222.07 | 住宅 | 叶浩瀚 叶浩翼 | |
2 | 李端容 | 海国用(2001)字第0106688号 | 海丰县海城镇城北公园小区第四栋1号 | 土地面积:75 | 住宅 | 叶浩瀚 叶浩翼 |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6月05日
主办单位: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 - 66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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