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规划委员会对《海丰县城SW-HF-01-18详规单元地块开发细则(0101-0102-0103地块控制图则)》的审议意见,我局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优化了该方案,主要补充标示01地块北侧护墙坡位置(详见附件)。依照有关规定和审议意见,现对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及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公众及相关利益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海丰县城SW-HF-01-18详规单元地块开发细则(0101-0102-0103地块控制图则)》202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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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