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附城镇是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维护稳定及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等七个办公室,简称“七大办”;3个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及妇联。下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4个职能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政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宣传、统战等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各综合办公室之间的关系; 承担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 负责文秘、统计、档案等。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法令; 组织实施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
(2)做好社会发展计划、统计等工作;
(3)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其他工作,负责做好本级人大会议的事务性工作等;
(4) 加强调查研究、收集、综合经济信息,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协助领导理顺各部门的关系,做好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政策性和法规性的咨询工作;
(6)负竟起草文件和领导讲话稿,以及其他资料,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做好后勤接待和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
(7)做好文件电授的收发、打印、归档和印鉴管理等文书父理工作以及机要保密工作;
(8) 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工作;
(9)负责工青妇、宣传、统战等日常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是社全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部工作的综合性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时刻注意社会上所发生的不稳定事态,加强对事态发展的控制;
(3) 负责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掌握情况,为领导和上级党政部门通报信息,汇报和综合材料;
(4)负责征兵、民兵训练等武装工作;
(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 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镇经济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工作,协助、指导、监督镇财政所做好财政预(决) 算工作,组织财政收入 ;
(2)负责金融、工商、税务、保险等部门的协调、引导和监督工作。
(3) 掌握市场信息,制订本镇工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工业生产和建设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扩展技术革新,帮助企业搞好自身建设,提高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
(4)负责创建和培育良好的投资环境,吸收国内外投资对象,鼓励社会兴办实业并推行股份经营,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技术力量和骨干;
(5)负责能源、交通、通讯和民间运输管理,指导和扶持运输业的发展;
(6) 负责内联外引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等社会事务;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社会性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社会群众性组织的登记和管理;
(2)负责社会救灾、救济工作,做好拥军优属、优抚统筹婚姻纠纷的调解等政策的宣传和教育,负责“五保”、养老,民政事务工作;
(3)负责殡改工作;
(4)协助县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教育发展工作;
(5) 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相关市场的监管工作。
(五)城乡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镇关系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矿山资源、环境保护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土管理、城镇和乡村住宅建设的统一规划和勘查,做好房地产开发和建筑行业的管理工作;
(2)负责城镇公共事务和管理工作,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环境保护以及市容市貌、园林绿化、风景区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管理城镇燃气、供水、排污、排永以及做好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全镇的消防工作。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全镇人口、计划人口管理以及计划生育业务的管理服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条例,制定本地区人口发展的长远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
(2) 负责本地区育龄妇女,未婚青年的登记造册,建立人口档案,做好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和上报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调研,技术指导和优生吸务工作;
(4) 开展“三为主”工作,做好经常化工作。
(七) 农业办公室
负责全镇科技、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水产和水电建设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本地区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水产和水电的生产和建设,为农村提供各种业务技术指导和服务,把党和国家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贯彻到衣村中去;
(2)负责农林水各业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做好各业产前、产中、产后经营服务管理和咨询工作,合理调整生产布局和种养结构,搞好各种生产资料配置;
(3)责农村财务监督指导和各项农林水基础工程管理,建立和健全农村多种经营承包责任制;
(4) 负责防火、防汛、抗旱、病虫害防治和动植物检疫工作。
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镇财政所、镇司法所维持现行行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