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72687/2020-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6-11
名称: 整治南三环“两违”乱象 建设靓丽有序新县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1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整治南三环“两违”乱象 建设靓丽有序新县城

发布日期:2020-06-11  浏览次数:-

  近年来,海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亮明珠”和“五城联创”战略部署,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中等城市为目标,以“创文”“创卫”为抓手,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先后上马建设了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不断补齐城市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加大青年公园、东骏花园、莲花山等区域“两违”建设整治清拆力度,加快了县城地区新型城市化进程。

    




然而,在我县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之下,县城南部有一处区域——南三环路永安达至老收费站段两侧却是另一番景象,道路两边“两违”建设比比皆是,乱占、乱建、乱搭触目惊心,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堵点、痛点,成为县城崭新面貌的一道“疤痕”,与当前我县城市建设如火如荼的形势大相径庭。

南三环“两违”乱象,

破坏秩序、影响形象、群众关注

县城南三环路永安达至老收费站段两侧区域涉及海城镇城西居委,附城镇联河、联西村委13个村民小组。近10多年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带来土地的持续增值,种菜不如“种房”,巨大的利益驱使该地域的违法建设“野蛮生长”、屡禁不止。大片闲置土地包括征地留用地、安置地、宅居地、公共用地、耕地,长期存在非法占用、违规使用、非法买卖,未取得规划许可非法建设等“两违”现象。少数干部群众,有的以集资发展公益事业为借口,出租、变卖集体用地牟取私利;有的违法买卖集体土地或公共用地建设、搭建“门店”;有的不择手段侵占集体用地违建出租牟取暴利。公路沿线两侧随处都是违建房屋、棚寮、简易门店,混乱无序、杂乱无章,到处污水横流、垃圾成堆,既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带来一系列消防、治安等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海丰的城市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


整治南三环“两违”乱象,

        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治理违法建设,事关法律尊严、社会公平,事关城市发展、民生福祉。县城南三环路永安达至老收费站段两侧区域的“两违”建设乱象,是我县当前推进“五城联创”,加快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始终绕不过的突出问题、重大障碍,铲除该区域“两违”乱象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县委、县政府以对党和人民、对海丰高质量发展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按照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和“拆出发展空间、拆出美丽环境、拆出公平正义、拆出群众满意”的工作要求,坚定信心、铁定决心,已经成立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边拆违、边规划、边建设的思路,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结合实际”的原则,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火力开展整治清拆行动,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推进县城地区乃至全县“两违”建设整治工作。


强力整治、铁腕治乱,

合力共建宜居宜业、靓丽有序新县城

县委、县政府和海城镇、附城镇党委政府已先后召开了南三环路“两违”建设整治清拆行动动员会议,正在组织对区域范围内每一宗“两违”建设的登记造册;县自然资源局已对片区进行了规划,整治建设方案初步形成。



县委、县政府将坚持区别对待、“一宗一策”,对各类“两违”建设实行分类处置,做到“拆除一批、没收一批、改造一批”;坚持边拆边查、查人查事,对情节严重甚至对抗整治行动的违建个案及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坚持强化宣传、正面引导,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不实言论及造谣传谣的行为。

县委、县政府要求:涉及整治区域范围的集体和个人,必须自觉在限期内到所属镇登记,主动配合集中整治;号召广大干部群众以主人翁精神,拥护支持、积极参与整治清拆行动,合力共建宜居宜业、靓丽有序的现代化中等城市,为海丰奋战“三大行动”、当好汕尾奋进靓丽明珠排头兵贡献力量、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