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美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镇各办(中心)、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吴美君同志任附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吴宝锋同志任附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副队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一级科员职务;
李佳丽同志任附城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附城镇委
2022年10月24日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72687/2022-0005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名称: | 关于吴美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
主题词: |
关于吴美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镇各办(中心)、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吴美君同志任附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吴宝锋同志任附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副队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一级科员职务;
李佳丽同志任附城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附城镇委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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