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72687/2025-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1-02
名称: 关于集群登记地址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集群登记地址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02  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加强对我镇集群登记地址的服务和管理,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府办〔2020〕47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用于集群登记的地址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如下:

  用于集群登记的地址为“海丰县附城镇县科技工业园内(附城联西南岭村)帝景山庄3栋01商铺”,该地址归属于一址多照,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专项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给入驻商事主体集群登记使用,入驻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编号分配,由海丰县众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统筹管理。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按照实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附城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9日。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