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道路基础设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解决超载超限车辆对沿途村庄村民造成的安全隐患。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在海银公路新望村委路口至海丰西高速口路段(县道X802线及乡道Y309线)设置限高装置,限制通行高度2.5米,限高装置启用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配合管理部门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 索引号: | 114415210072473993/2026-0001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12-23 |
| 名称: | 海镇府通〔2026〕1号 关于对海银公路新望村委路口至海丰西高速口路段(县道X802线及乡道Y309线)设置限高装置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
| 主题词: | |||
为保护道路基础设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解决超载超限车辆对沿途村庄村民造成的安全隐患。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在海银公路新望村委路口至海丰西高速口路段(县道X802线及乡道Y309线)设置限高装置,限制通行高度2.5米,限高装置启用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配合管理部门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主办单位: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0-668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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