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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 2023-04-17 11:4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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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由于持证人证件不慎遗失,现作遗失公告如下:

  陈海潮,男,执法证编号:19100297274,有效期:2025年1月31日,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发证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以上行政执法证作废,公告期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




附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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