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由于持证人证件不慎遗失,现作遗失公告如下:
陈海潮,男,执法证编号:19100297274,有效期:2025年1月31日,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发证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以上行政执法证作废,公告期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
附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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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7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