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海丰 > 部门动态
分享到:
海丰开展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排查整治行动
11月12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开展生产经营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防范误食河豚鱼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守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


行动重点检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排档及沿街摊档是否存在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县联合执法队通过查阅进货台账、现场核查食材来源、询问经营主体等方式,逐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发现,个别大排档和批发商存在非法加工河豚整鱼和销售河豚制品,对涉及有毒有害食品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同时向经营户和过往群众普及河豚鱼食用风险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购买、食用来源不明的河豚鱼及其制品。
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销售、加工河豚鱼的行为,及时投诉举报;若不慎误食河豚鱼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需立即催吐并前往医院就诊,切勿延误救治时机。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粤公网安备 441521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