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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指引
  • 2020-05-20 19:38
  • 来源: 县广播电视台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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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俗称老人青果金)的人员,需要进行资格认证,超过上次认证时间12个月未进行再次认证的,将暂停发给养老金。我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大部分是于去年6月办理资格认证的,今年6月底前需再次进行认证。您家庭中如有长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请您通过手机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人社APP”帮助其进行资格认证,以免因错过认证期限影响到养老金的正常发放。操作指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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