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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视点】海丰:禁用“生鲜灯” 生鲜产品现本色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综合监管股股长 卓炎华:
我手上拿的是在猪肉档口随机取得猪肉,现在拿到一盏符合要求的灯下,猪肉的颜色就比较自然,是肉品本来的颜色。我们拿到“生鲜灯”下看看,明显颜色发生变化,偏红色,“生鲜灯”会改变生猪产品本来的颜色,误导消费者。

市场管理人员:
在市场接到不得使用‘生鲜灯’的通知后,我们市场第一时间积极响应,统一进行了更换,现在都是普通的白色照明灯,可以更好地帮助消费者进行挑选采购。
群众:
今天来买菜,看到这样的灯下的蔬菜就是原来的颜色,不像以前那样红红的,拿回家也是这种原色,吃起来也放心。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综合监管股股长 卓炎华:
从检查情况来看,市场和商户都比较积极响应相关规定,把“生鲜灯”及时改为了符合规定的普通灯源,但是有个别商户还未及时更换到位,我们也会及时提醒告知,并且会加大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让群众买得放心、买得舒心。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综合监管股股长 卓炎华:
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对于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设施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有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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