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海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10月22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勇科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源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啸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友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岳文、张武位、唐本高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海丰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
会议还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陈伟星同志为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勇科颁发任命证书。
列席会议的还有县监委、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及梅陇镇、大湖镇人大主席。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