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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粤安办〔2017〕65号)
  • 2017-06-15 15:31
  • 来源: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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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安办〔2017〕65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粉尘
涉爆企业专项整治第一阶段
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自2017年3月《广东省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安办〔2017〕31号,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后,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以下简称各地市)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思想重视,部署推动。一是领导重视,制定方案。省安委办印发《方案》后,各地市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全部制定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广州、深圳、惠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整治责任落到实处。惠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针对深圳、东莞等地产业转移的粉尘涉爆企业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打击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级传导。汕头、珠海、汕尾市专门召集全市、县(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方案》。佛山、肇庆、云浮、湛江、潮州、茂名、梅州、揭阳、中山市和顺德区及时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情况。二是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各地市根据本地区《方案》要求,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整治责任。深圳市进一步明确市安委办、区政府和市公安消防局、交通运输局、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市场监管委、气象局等粉尘涉爆整治工作职责。江门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工作,并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珠海市要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对粉尘涉爆企业逐家核准本部门监管许可事项内容,对经核实未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三是深化整治,突出重点。各地普遍深化了专项整治内容加强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等重点领域的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大力推广湿法除尘,加强了粉尘源头治理,推动了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东莞市安委办组织各镇街(园区)以及安全生产、国土、住建、消防、质监、环保、气象等部门依法加强对金属粉尘和木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治理验收工作。顺德区利用安全、环保“双达标”建设,大力推广金属打磨湿法除尘工艺。

      (二)核实建档,加强培训。一是深入摸排,健全台账。各地市按照“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的要求,继续组织层层摸底排查粉尘涉爆企业的数量、注册类型、所属行业领域、粉尘种类、生产规模、从业人数、涉粉尘作业人数等信息,经县区、街镇政府确认后,各地市安委会汇总形成新的台账。广州市按照“认识到顶、措施到位、责任到边、检查到底”的要求,核实新增粉尘涉爆企业10家,186家企业经核实已取缔关闭、搬迁或不属于可燃粉尘;珠海市依托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更新健全粉尘涉爆企业数据台账;潮州市经再次组织排查,确认该市没有粉尘涉爆企业。二是核实数据,摸清底数。经统计,截止2017年4月底,全省粉尘涉爆企业共建档8144家,比2016年12月底的8523家减少379家,减幅4.45%。从地区上分布,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10个地市(区),共7448家企业,占全省粉尘涉爆企业总数的91.5%;其中: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珠海市和顺德区分别为432家、2163家、1148家、1314家、544家、367家、370家、299家和811家。从分类看,金属粉尘涉爆企业1933家,木质粉尘涉爆企业4415家,两者合计占全省粉尘涉爆企业总数的77.9%。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各地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安全氛围。东莞、肇庆、珠海、揭阳、河源、梅州、韶关、顺德区通过电台、微信、报纸等多媒体,宣传教育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各地共举办粉尘涉爆培训1000多班次,培训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共15000多人次。

      (三)排查整治,严格执法。一是自查自纠,落实责任。各地市通过推广金属粉尘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开展典型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目前已创建45家市级示范标杆企业,督促粉尘涉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顺德区召开70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标杆企业现场研讨会、肇庆市召开65家企业参加的示范企业交流会。二是明查暗访,排查隐患。截至2017年4月底,全省共检查粉尘涉爆企业5856家,覆盖率为71.9%,共发现问题隐患14009项。各地市检查覆盖率:广州、中山、江门、梅州、揭阳、茂名、云浮、珠海、清远、阳江、汕尾等11个地市100%,其它依次为:河源(98%)、湛江(93%)、汕头(91%)、肇庆(66%)、顺德(63%)、佛山(60%)、韶关(59%)、东莞(58%)、深圳(49%)。三是强化执法,依规处罚。全省共依法立案处罚88家粉尘涉爆企业(其中顺德区21家,深圳市18家,江门市17家,佛山市16家,东莞市12家,河源市1家,云浮市1家,惠州市1家,清远市1家,),共计罚款131.69万元(其中深圳市37.2万元,佛山市11.85万元,江门市33.54万元,云浮市2.5万元,东莞市19万元,顺德区21.6万元)。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共198家,其中深圳市92家,佛山市37家,江门市38家,惠州市17家,肇庆市2家;依法关闭企业47家,其中深圳市28家,广州市19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市专项整治缺乏紧迫感。有的地市专项治理方案照搬省安委办的,缺乏针对性;有的排查核查不仔细,随意性较大;有的发现了隐患问题,但处置意识和后续监管能力不强;有的地市不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工作,培训教育工作浮在表面等。

      (二)粉尘涉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少粉尘涉爆企业没有对照法规标准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并认真填报《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隐患整治自查表》;存在干式除尘系统而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木制品加工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清理等问题。省安委办今年3次暗查暗访中,发现深圳、佛山、中山市部分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从未组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未做到“五到位”。

      (三)部分地市基层执法检查不严格。部分地市没有开展实质性的行政执法工作,重检查、轻处罚,发现的隐患没能限期整改。同时,对达到立案处罚的没有坚决采取执法措施,存在以整改代替处罚的现象。

      (四)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不规范。在整治过程中,一些企业所聘请的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平不高、技术服务不到位;一些监管部门指导督促不力,整治进度和质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影响了企业整治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性。各地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整治基础数据分析、台账管理,按照“一市一册”、“一企一档”、“一问题一对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粉尘涉爆企业将存在风险点、危险源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自查自评自纠工作的重点,加强风险管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推动各个阶段整治任务落实。各地要认真执行《方案》要求,落实好排查整治、深化执法、总结巩固等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要以金属粉尘和木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为整治重点,对企业要以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的企业为重点整治监管对象,强化《方案》的重点整治内容的逐一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各地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要以明查暗访、突查督查为主,依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严格处罚,处罚信息要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体系。同时,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涉及监管部门多,必须进一步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和归口管理。

      (四)加强粉尘涉爆企业标杆企业典型示范引领。各地要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改造,强化源头治理,降低和消除风险。大力推进典型示范企业创建,分类组织相关企业观摩学习示范企业,推动相关企业对照示范开展整改,引导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

      (五)加大粉尘涉爆企业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通过集中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服务以及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粉尘防爆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做好《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的管理规定(试行)》、《广东省冶金等行业企业风险辨识与控制技术指导书》等宣贯工作,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有关人员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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