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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3-12-11 10:41
  • 来源: 县审计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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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在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上

海丰县审计局局长 林伟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县委审计办和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

  ——加大收入筹措力度保运行。通过加大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的征收力度,以及进一步盘活国有资源资产等措施,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80.77亿元,比上年增加7.45亿元,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稳大盘保运行的能力;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3.48亿元,比上年增加9.48亿元,进一步保障了重点民生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加大落实过“紧日子”力度保重点。继续加大落实过“紧日子”力度,对部门单位专项工作经费和一般性经费分别按不低于20%和3%的比例压减,腾出财政资金0.52亿元统筹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清理33个实施跨期过长、进度缓慢的项目并按现状结算,砍掉不合理支出3.94亿元,缓解了部分支出压力。

  ——加大底线民生保障力度改善民生。全年投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70亿元,比上年增长5%。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难残疾人以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相关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了3.50%至16.95%不等的比例,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3年7月底,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7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68个,整改完成率为94.44%,分阶段仍在整改4个;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项;整改问题涉及的金额62005.72万元,其中:上缴财政776.98万元、促进资金支出22563.51万元、收回统筹资金14550.23万元、调账处理4869.94万元、其他方式整改19240.06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80.77亿元、支出总量74.63亿元,结转结余6.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96亿元、支出44.54亿元,结转结余0.4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40亿元、总支出7.4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部分)预算收入3.65亿元、支出3.96亿元,滚存结余0.3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克服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困难,坚持过紧日子,着力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障”政策,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污水处理费等12项非税收入合计3686.58万元未按规定期限及时缴入国库;截至2022年12月底,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中尚有已开票且已超过缴款截止时间的非税收入共150.52万元未及时更新操作。

  2.未将省级专项转移资金指标纳入指标系统管理。对省财政厅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和2022年9月6日下达的“2022年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经费”等2笔专项资金指标共1414.58万元未及时纳入预算指标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未及时对2020至2021年入账的“影剧院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销户结余款”等2笔暂收代收款项共164.36万元进行清理冲账,造成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5个一级预算单位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管理基本符合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有5个单位未按规定将10个项目的上年结转资金共2027.26万元编入当年部门预算;有1个单位未将事业收入共18.05万元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造成少编报当年预算收入。

  2.未严格执行部门预算。1个单位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共47.16万元;1个单位超预算向单位工会拨付工会经费共8.10万元;1个单位有1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仅为14.30%。

  3.部分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部分工作人员超标准和重复报销差旅费共0.89万元;1个单位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将业务装备经费用于购置厨房后勤设备共6.30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将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结余共45.78万元上缴县财政。

  4.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7个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共510.07万元;4个单位自行采购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共23.39万元;1个单位工程项目补充合同金额占原采购合同价款的10.52%,超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不得超百分之十的比例。

  5.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2个单位未经县财政局批准,违规将2022年度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转其他账户;3个单位使用现金支付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差旅费、维护费等费用或挂驻单位工作经费共97.24万元。

  6.对所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3个单位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下属单位存在违规重复申请补助资金、部分会计原始凭证缺失、违规将当由相关劳务派遣机构负责缴交社保费的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社保缴费人员管理、部分经济业务未按规定设账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预算、审计、资产处置、重大投融资和风险评估防范等制度等问题未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7.个别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决定和批准相关投资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涉及资金24.37万元。

  8.其他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1个单位支付培训经费和赴省外招聘活动费用共计13.97万元,未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审核手续;1个单位未按政策要求健全供发展基金运营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加强和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三)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了2个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执行预算。2个镇有20项专项资金共2537.45万元未及时使用。

  2.部分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镇未严格控制和审核差旅费用,导致有46名干部职工违规重复报销误餐补助费277餐次共1.11万元;2个镇挤占其他经费代垫干部职工社保费等个人应缴纳款项共255.81万元。

  3.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1个镇的房产租金等收入共53.6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砂石土余渣拍卖等收入408万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和开具发票;1个镇的存款利息等收入29.7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4.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2个镇自行采购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共218万元;1个镇有7个政府采购项目未进行计划备案,有7个政府采购项目未进行意向公开,有12个政府采购项目未进行合同公开,有5个政府采购项目未进行履约验收公开。

  5.征地项目及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镇尚未将县征地服务中心2020年7月拨付的高速公路留用地补偿款共613.41万元拨付相关被征地村委。

  6.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2个镇未及时指导、监督所属村委会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其中:1个镇的1个村委会存在白条抵库11.93万元长期未清理、出纳现金长款3.39万元未及时核实和前任财务人员结欠村委会5万元长期未还等问题,2个村委会存在未及时收取农村集体资产出租租金77.52万元的问题,1个村委会存在长期滞留应当分配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共1029.04万元的问题;1个镇的1个村民小组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等程序,擅自决定将征地补偿款6200万元存入定期存款账户和支付征地协调工作人员误工费共6.90万元等问题。

  7.未全面实施“组账镇代管”工作。1个镇仅对3个村民小组实施代理记账,仍有44个村民小组未实施代理记账;1个镇已对48个村民小组实施代理记账,但仍有44个村民小组未实施代理记账。

  8.其他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镇相关扶贫项目收益结余资金共15.89万元仍未按规定调整使用,对2017年之前的应收应付款项共4856.95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和直接缴库的罚没收入共158万元未及时入账核算;征地经费等财政拨款共6155.07万元在往来科目列收列支;部分业务招待费支出共8.27万元未如实在规定科目核算。

  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5个单位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延伸审计了1个镇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将债券资金纳入收回存量资金管理。1个单位将县财政退回的应当归回原相关债券资金项目继续使用的部分债券资金共174.95万元,作为当年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纳入财政收回存量资金管理。

  (二)个别单位未切实化解债务。1个镇在未能案落实以前年度发生债务还款计划的情况下,在当年又新上8个未报县政府备案的镇级自筹建设项目,计划投入485.99万元。截至2023年6月12日,已支付373.46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13个行政事业单位、4家国有企业、4家金融机构、2家行业商会协会以及2家民营企业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政策不到位。3个单位对2家企业违规加价收取转供水水费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相关入驻商户多交水费3.91万元;1个单位对确定为从轻等次的1家企业的违法行为采取“以罚代管”的做法,在没有事先督促相关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下,直接作出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人民币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未对清理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零报告”的单位开展跟踪督查。1个单位未按要求对上报清理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台账为“零报告”的21个单位开展跟踪督查,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排查力度不足。

  3.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措施不到位。1个单位12个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中设置特定行业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等不合理的评审条件,排除部分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2个单位共有10个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未按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

  4.支持旅游、交通类专项资金未实现效益。2个单位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县财政2020年和2021年下达的2项补助地方资金170万元共长期闲置,未能实现助企纾困方面的效益。

  (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在开展财政管理等审计项目的同时,审计调查了3个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收取保证金。2个单位共有7个工程项目因采购代理商对采购文件审核不到位,导致违规收取23家投标企业“谈判保证金”共57万元。

  2.违规受理录入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1个单位仍在本单位受理申请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等5项已录入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进驻事项。

  3.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企业申请事项审核工作。1个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7家企业申请就业创业补贴等8个事项的审核工作。其中超审核期限天数最短4个工作日,最长45个工作日。

  四、重点民生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全县卫生医疗单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及时投入使用。1家医院建设项目综合楼于2020年1月竣工验收,但截至2022年12月23日,因二次装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该综合楼仍未投入使用,造成长期闲置。

  2.未按要求及时配齐医疗设备。1家医院应配备医疗设备共160种,实际配备33种,配备率仅为20.60%;1家医院应配备医疗设备共116种,因新院区未投入使用而均未予配备。

  3.卫生院住院及分娩等服务能力建设不达标。3家卫生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配比均低于0.9张的规定标准;1家卫生院未配备具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务人员,无法开展妇女住院分娩服务。

  4.部分村卫生站医疗设备闲置未发挥作用。有15间村卫生站因较少使用外科器械,配置的医用消毒高压锅闲置未使用;有12间村卫生站因未配置网络基础设施无法联网,配置的电脑未投入使用;有20间村卫生站因无法接连省基卫系统,数据无法上传,配置的健康一体机闲置未用。

  5.部分村卫生站建设及维护管理不到位。有8间村卫生站存在诊室墙面开裂、天面漏水、外墙贴面砖脱落等工程质量问题,相关施工承包方未及时进行整改维修。有2间村卫生站被所在村委会改建为厕所或加建其他功能室,影响了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

  6.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工作管理不规范。全县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训转化成果率偏低。其中:全县参加全科医生培训人员总计351人,培训后取得全科医生合格证且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217人,占比61.82%;参加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总计14人,培训后考核结果合格且从事儿科医师工作的仅有9人,占比64.28%;参加产科医师(助产士)培训人员总计30人,培训后考核结果合格且从事产科医师(助产士)工作的14人,占比46.66%;1家医院应安排助理全科医生培训921学时,实际安排423学时,少安排498学时,培训学时不足。

  7.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不到位。县卫生健康局未与县财政、县人社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并制定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有3家公立医院派选26名全科医生,到全县13家基层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岗位的工作,仅有3名全科医生到岗履职,其余23名全科医生均未到岗履职。

  8.对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不到位。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为在体检和医保报销记录中发现的11942名高血压患者和317名糖尿病患者建立慢病专档,并提供慢病管理服务。

  9.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应拨付的财政资金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比例。2021年上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分别已拨付各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述资金1538.68万元和3315.57万元,分别占当年预算安排数的25.64%和53.89%,均未达到省规定的在上半年拨付资金不得低于60%的比例;因相关部门未联合制定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导致2017至2018年省财政下达的特设岗位补助资金248.25万元未使用,被县财政收回统筹。

  (二)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计划安排和结合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项目,审计调查了8个建设单位23个建设项目履行建设程序,以及概、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多付工程价款。9个已完成结算评审的工程项目仍存在部分项目未按实结算,导致多计多付工程价款共111.53万元。

  2.未按照图纸设计施工。7家医院建设项目消防系统存在部分器材及配套材料的材质或规格不符合设计标准,部分设备安装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以及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压力不达标等问题,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有2项目存在水泥混凝土路面等5个分项目实际施工规格小于设计规格的问题。

  3.建设进度缓慢。1个工程项目超过合同约定工期321日仍未完工;1个项目超过合同约定工期223日仍未完工。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工程项目存在设计合同签订不及时、约定保修期限小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施工单位未按合同期限及时出具履约保证金和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

  工期责任未明确等问题;3个工程项目存在工期责任未明确的问题。

  五、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15个一级预算单位、2个镇政府、1家国有企业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等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股权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对已到期的股权投资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审计、资产评估等,并向委托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退出方案和退出申请,涉及资金15000万元;1个单位未按财务制度规定将注入其全资控股的企业的资金共2.62万元登记入长期股权投资账目;1个单位有3个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资料不齐全,且长期没有掌握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设备闲置造成浪费。1个单位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采购的敬老院医疗康复设备,存在轮椅模拟训练仪等11项医疗康复设备闲置未使用,设备价值合计152.55万元,占同批设备采购总价的32.3%,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3.未按规定及时明晰资产产权。1个单位未按规定和按合作协议,及时对以前年度合作建设的综合楼进行资产产权分割,导致该项资产的产权不明晰,涉及资产原值729.79万元。

  4.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及时收回由下属单位负责代收取的综合楼出租租金共54.94万元,且未将上述租金记入相关会计账目进行核算管理。

  5.资产核算登记管理不规范。6个单位购买办公软件、办公家具等资产及相关设备安装费用共111.05万元,未按规定登记入无形资产账目或固定资产账目进行核算管理;1个单位1个已完成竣工决算手续并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96.40万元未按规定登记入公共基础设施账目进行核算管理;1个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均按批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未按制度规定实行按物登卡,涉及金额43.44万元。

  6.违规擅自出租国有房产。1个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报批、备案、评估和公开招租等程序,擅自出租临街铺面,已收取租金5万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镇政府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不到位。未能提供审计抽查的部分农户在建的自建房相关的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手续,对违规建房行为未能及时巡查制止,审批及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

  2.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不符合技术规范。已完成建设的3个生活垃圾中转站,总面积1120平方米,总投资97.60万元。主体为钢结构彩钢瓦雨蓬,为铁片围挡半敞开式,垃圾卸料、转运作业区未配置通风、降尘、除臭系统等配套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3.镇区污水管网规划及建设不到位。尚未规划实施镇老旧城区及城乡接合部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镇区排水系统为雨污合流。

  4.森林执法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内新增的9宗违法用地造坟行为未及时进行查处和责令整改,未能按照林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巡查,强化森林执法监管。

  六、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4起。主要是:违规多收转供水水费、建设项目补充合同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采购项目设置不合理的评审因素限制部分中小企业竞争投标,以及工程和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硬约束。

  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硬约束,进一步规范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行为,增强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严格审核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预结算,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及成本控制;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狠抓重大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要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推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预留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等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有效;要清理查处政府采购活动中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企业参与竞争、违规收取企业保证金、“以罚代管”以及不及时审核审批企业申请事项等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制度,加大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责力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按期有效完成。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的作用,为建设全国“百强县”、再创海丰老区新辉煌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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