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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 2020-08-05 16:15
  • 来源: 海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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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129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广东各大市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人口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主要方式

  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脱贫链,加强政策驱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方式,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一)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组织开展扶贫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供给活动,鼓励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促成供需双方合作意向,实现对接签约。

  (二)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依托国家扶贫日、电商平台,积极策划相关活动,发出消费扶贫倡议,推动消费扶贫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展产品销售途径。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使用网络和用户终端等能力;积极扩大电子商务营销,支持发展“电离十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人口特色产品;积极组织消费扶贫、特色农产品等展会活动,将消费扶贫作为参展的重要内容,集中推介、展示、销售贫困村特色农产品,进一步拓展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提升扶贫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深入挖掘扶贫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扶贫产业规模。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

  (五)发展乡村旅游带动消费扶贫。统筹立足本地生态资源和红色旅游资源,利用莲花山森林公园、大湖休闲滨海旅游小镇、东关联安围分区生态旅游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新山村等资源优势,打造“生态观光+旅游购物”等扶贫产业链,构建“游、购、娱、吃、住、行”一体化旅游格局,吸引旅游者体验海丰县扶贫特色产品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消费扶贫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

  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各乡(镇)要大力开展好消费扶贫工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活动,做好农产品认定、推荐工作,保证产品质量,积极参加各类营销活动。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要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

  (二)强化政策激励。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项目资金,对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水电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贫困村、贫困人口农产品和消费扶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三)强化质量管控。要遵循市场价格规律,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双向竞争机制,实行议价销售模式。要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产品。要强化质量安全督查和检验监测,建立农产品追溯机制,奖优罚劣,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行为,要加强行业管控,防止出现拖欠货款的行为。

  (四)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消费扶贫作为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督促整改,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推介力度,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人口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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