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底部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定价标准 > 商品价格
分享到:
7月21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 2017-07-24 11:25
  • 来源: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7年7月21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75元,平均每升提高约0.06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附表。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表: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附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17年721日24时起执行)
品名 对民营批发企业的最高供应价格(元/吨) 最高批发价格(元/吨) 最高零售价格
元/吨 元/升
0号柴油(Ⅳ) 6050 6150 6450 5.53
0号柴油(Ⅴ) 6210 6310 6610 5.67
89号汽油(Ⅴ) 7195 7295 7595 5.65
92号汽油(Ⅴ) 7651 7751 8051 6.09
95号汽油(Ⅴ) 8106 8206 8506 6.59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销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2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