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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上半年汕尾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的通报
  • 2017-01-06 09:46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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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提级”工程,提升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等级的总体要求,经各县(市、区)初评并上报市局,市局对上报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进行评定审查。现将2016年上半年全市通过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附后)予以通报,并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公示牌。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对B、C级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逐步提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附件:汕尾市2016年上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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