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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依法行拘4名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驾乘者
近日,记者在县交警大队获悉,自2017年7月2日进入查处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第三阶段以来,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林某杰、陈某威、柯某贵、肖某船4名驾驶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据悉,按照行动第三阶段执法规定,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并无驾驶证驾驶车辆者,依照规定处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经过民警同志教育后,4名驾驶者认识到了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黄素敏 陈志明)
据悉,按照行动第三阶段执法规定,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并无驾驶证驾驶车辆者,依照规定处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经过民警同志教育后,4名驾驶者认识到了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黄素敏 陈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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