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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一2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 2021-01-17 10:01
  • 来源: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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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一2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一:海丰县农产品上行和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广东恒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承办,按照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与广东恒宇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项目建设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第二期资金,即拨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实施专项资金1,712,076.00元,广东恒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产品上行和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工作。

  现将资金拨付及使用方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117日至122日。若有异议,请致电联系以下部门。驻工信局纪检组:0660-6600090
县工信局:0660-6622713
县财政局:0660-6622927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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