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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四3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 2021-03-11 17:30
  • 来源: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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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四3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四:海丰县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由海丰县速一尔快递有限公司中标承办,按照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与海丰县速一尔快递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规定,该项目建设进度达到70%,通过监理单位出具的阶段性检查及评估报告后,拨付合同总价的20%项目实施专项资金673,000.00,现专项资金将拨付至该公司。 海丰县速一尔快递有限公司负责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现将资金拨付及使用方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311日至316日。若有异议,请致电联系以下部门。驻工信局纪检组:0660-6600090
县工信局:0660-6622713
县财政局:0660-6622927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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