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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500万(四个包组)第二期资金的公示
  • 2023-01-16 16:51
  • 来源: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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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500(四个包组)第二期资金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97)、《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实施方案》(海府办函〔2020103号)、《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后续500万元使用方案》(海府办函〔2022149号)的规定和要求。按照4个包组合同要求,在20221231日前完成项目进度要求的建设内容,并经监理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现4个包组已通过了监理的阶段性检查及评估,4个包组第2期款60%已达到支付条件,监理单位以及审计单位已开具支付令,其中广东宏通科技有限公司(包组一)597,000.00元主要用于海丰县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广东奈思科技有限公司(包组二)885,000.00元主要用于拓展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和推广区域公用品牌及三个子品牌项目,海丰县速一尔快递有限公司(包组三)885,600.00元主要用于农特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汕尾市新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组四)592,800.00元主要用于县域人才培训体系建设项目,合计2,960,400.00元。

  现将资金拨付及使用方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117日至123日。若有异议,请致电联系以下部门。

  驻工信局纪检组:0660-6600090

  县科工信局:0660-6855699

  县财政局:0660-6622927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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