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海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的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海丰实践提供强大的动力和保障,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我县荣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入选全省首批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和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域投资潜力跻身全国百强。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更实举措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持续完善法治海丰建设体制机制。海丰县委、县政府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丰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当好深度融湾“主力军”、打造西承东联“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对完善法治海丰建设体制机制作出具体部署,努力推进全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是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听取海丰经济开发区、梅陇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事项。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带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不断强化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积极发挥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主体班次重要学习内容,实现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指导,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机构职能优化、运行协同高效,完成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建运行,优化调整金融、科技、社会工作、数据管理、老龄工作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职能机构,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规范部门领导职数等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推动全县26个部门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认领582项,修订完善本级27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实施清单,实现“应认领尽认领”“应实施尽实施”。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43项,办理一件事服务98件。积极推动“跨城通办”改革,先后与深汕特别合作区智建中心、深圳龙岗区政数局签订“跨城通办”合作协议,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跨城通办”专区和县政务服务大厅“跨城通办”窗口,解决异地办事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全县累计开通电子证照156种,签发电子证照264万张,年度用证次数为4693次,“免证办”事项数20项。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区分准入类型,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倍增计划”,精准指导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变现”。成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帮助2家企业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新增1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引导“海丰莲花山茶”“海丰油占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获受理。在2024年粤东西北创新创业大赛中,我县一家企业获得专利组(外观)唯一金奖,为历年来全市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在省级知识产权赛事中斩获金奖的企业。
四是稳步扩大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制定《海丰县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商务法律服务月和“法护营商”普法宣传等活动,助力企业“走出去”。以法治建设结对提升为契机,在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的穿针引线下,组织人员到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学习取经,并首次邀请资深涉外律师在我县举办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活动,提升企业妥善运用国际规则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规避法律风险、解决争端的能力。
(三)完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厘清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间各自职责,完善制定发布程序和有关要求,优化层级监督方式和管理机制。将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重点,持续做好部门文件“统一审查”监督工作,加大政府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一年来,县司法局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县人大常委会收到县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1件。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一年来县司法局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切实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坚持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初始阶段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决策依据,使政府各项决策活动全程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一年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县政府各类重大决策、重大经济项目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有效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传帮带”机制,依托汕尾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9个专班工作群,搭建乡镇与市县职能部门联动桥梁,实现“传帮带”功能效能约300次,切实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支撑。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及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协作监督作用更加有效。坚持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重点领域执法,着力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动“粤执法”向县镇全覆盖普及应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上线应用平台累计办理有效行政执法案件3100宗,其中行政检查2279宗,行政处罚819宗,行政强制2宗。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减少扰企行为。推广和应用“一网共享”平台,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认共享,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和协同能力。推动应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非现场执法数据零的突破。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2024年全县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参训人数达到228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年组织34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申(换)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215张。优化执法队伍人员配置,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大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监督力度。
(五)加大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显著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构建“1+6+N”工作体系为重要抓手,打造基层善治“海丰品牌”,高标准推动综治中心提档升级建设,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255起,调处成功246起;排查矛盾纠纷442起,预防矛盾纠纷456起。
二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教活动56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2万人次。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进校园、宪法进校园、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要内容,举办2024年全县行政复议专题培训班,开展行政复议宣传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营造良好的行政复议环境。把畅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复议申请权,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高质量履行法定义务。一年来县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2件,与去年相比增加58.21%;立案受理98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四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一年来涉及海丰县政府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8件,其中一审18件、二审10件;承办检察监督4件,申请国家赔偿1件,申请执行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年来,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不够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上热下冷”,基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导致执法人员被抽调或兼职情况普遍存在,部分下放权限接不住、管不好,执法整体效能偏低。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不规范是产生行政争议的根源,2024年我县通过行政复议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等方式纠正案件18宗,这反映了部分单位和乡镇在执法过程中仍会出现未依法履行职责、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全面、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具备法律资格和法制审核资格的人员较少,特别是法制审核人员,全县12个镇仅4个镇符合条件。少数公职人员自我提升法治素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强烈,队伍法治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专业性、系统性、实操性培训还需下更大功夫。四是全民法治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普法责任制还需全面贯彻落实到位,行政执法人员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不够充分,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说明不够清楚、办理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阐明不够清晰。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个别群众习惯用信访手段反映诉求、主张权益 ,极个别甚至越级上访、缠访闹访,“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社会土壤依然存在。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要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党校培训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谋划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抓住“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完善行政决策体制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三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县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四要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官制度,加快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五要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改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发掘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健全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机制,抓好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机制,用法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