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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海城镇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6-01-29 15:19
  • 来源: 海城镇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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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海城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职能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 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海城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健全协调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调整优化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与职能配置,由镇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镇长担任第一副主任,统筹协调全镇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重大事项请示 报告、年度述法评议等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2次,主持研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6次,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治镇工作会议等平台,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全年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纲领性文件,开展会前学法8次,举办中心组学习12期,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完整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通过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聚焦依法行政,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水平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县级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并为通过考试的人员申领执法证,截至2025年底,全镇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人员达94名。实施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高频事项、执法风险防范等内容,举办专题培训班4期、案例研讨分析会4场,累计培训执法人员320余人次。建立执法人员平时考核与评优评先机制,将执法质量、群众评价与个人评优晋级挂钩,激发队伍活力。

        二是严格执法规范,推进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两平台”推广应用。充分运用“粤执法”平台进行线上办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类案件,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形成审批网络化和案卷电子化,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现案件全过程在线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均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推动基层由“治理”向“智理”转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凝聚执法合力。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运行机制,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流程。优化涉企执法方式,加强部门联动监管,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对同一监管对象涉及多个执法事项的,尽量合并检查,提高执法效率,最大限度避免执法扰企。全年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48宗,实施行政检查99宗,案件覆盖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多个领域,执法协同与综合监管成效逐步显现。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

        一是创新普法载体,拓展宣传覆盖面。在巩固宣传栏、横幅、讲座等传统阵地基础上,大力拓展新媒体普法平台。通过“腾讯为村”“善美村居”等软件小程序推送以案释法、政策解读等内容,全年发布信息156条。利用乡村大喇叭、户外LED屏等载体,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和短视频。结合“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参与人次超1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

        二是实施精准普法,提升宣传实效性。针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举办法治培训班4期,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及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全镇157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100%。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12场,覆盖全镇所有中小学校,重点宣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防治等内容。针对村(居)民,依托“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基层法治骨干187名,开展“送法入户”活动,发放普法资料1.5万余份。

        (四)优化法律服务,筑牢矛盾化解法治防线

        一是健全服务网络,提升供给能力。高标准推进镇、村(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一站式”受理、分流、指引。2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部规范运行,并落实律师定期坐班制度。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顾问律师全年累计服务群众114人次,参与调解纠纷36起,接访咨询151件,举办法治讲座96场。

        二是健全调解网络,深化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枢纽、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调解网络。全镇共有各级调委会25个,兼职调解员124名。持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综治、司法、信访、人社、妇联等部门力量及法律顾问、社会志愿者等资源,实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深化“网格化+调解”模式,187名网格员兼任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信息员,确保矛盾隐患早发现、早介入。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648起,调解成功率99.8%,其中95%以上在村级得到化解。

        三是强化分类化解,提升专业水平。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物业、劳动争议、消费维权等多发性纠纷,加强分析研判,分类制定调解策略。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组织专业力量集中攻坚,成功化解历史遗留和重大涉众型纠纷5起。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四是规范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案件受理、审理程序。年内配合办理涉及本镇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司法裁判。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分析反馈机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执法共性问题,及时制发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五是落实矫正帮教,促进社会融入。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核查,全年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就业帮扶、困难救助等措施,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统筹部署。镇党委、政府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优化完善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工作机制,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025年共召开4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要任务,审议关键议题,确保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系统推进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坚持带头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通过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讲授法治党课等形式,全年组织领导班子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研讨4次,持续强化班子成员法治思维与依法决策能力,引领全镇党员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深入一线履职,推动责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一线工作法”,带头践行法治实践。针对基层复杂疑难纠纷,亲自带队深入村(社区)开展调解攻坚,年内成功化解重大矛盾纠纷8起。多次组织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调研与现场办公,着力破解跨领域执法协调、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等实际问题,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在基层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了群众法治获得感。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上级的高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镇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镇行政执法人员中,系统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比例仍不足30%。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且存在知识更新不快、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一人多岗”现象普遍,难以完全满足日益繁重的基层法治工作任务需求。

        (二)普法工作质效需持续提升。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有待增强,针对农村老年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特定对象的普法方式仍较为传统单一,吸引力不足。运用大数据分析群众法治需求、开展“订单式”普法的能力较弱。普法宣传与基层治理实践、典型矛盾纠纷化解案例的结合不够紧密,“以案释法”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彰显。

        (三)执法与服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执法人员在理念上尚未完全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说理式执法”运用不充分。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置不足,影响了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如何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生的目标更有机地结合起来,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海城镇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法治责任。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与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刚性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完善并落实年度专题述法评议机制,将评议结果与干部考核、奖惩任用更紧密挂钩。修订完善对村(社区)、镇属部门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过程管理与实效评价,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进一步聚焦规范文明,抓实行政执法关键环节。针对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着力在“细”和“实”上下功夫。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细落实。重点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音像资料归档、保存及规范使用情况,定期抽查执法案卷,公开通报评查结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结合上级指引和本镇实际,细化常见违法行为的处罚阶次和适用条件,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与协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执法投诉举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强化网格员在问题发现、现场劝阻、信息报告等方面的辅助作用。

        (三)进一步着眼常态长效,推动普法与基层治理融合。一是做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各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纠纷调解等过程中,结合具体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进行实时普法、以案释法。二是做优基层法治力量“多元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网格员、驻村民警、村(社区)法律顾问、“五老”乡贤等多元角色的各自优势,构建覆盖全面、反应迅速的基层法治宣传与矛盾预警网络。三是做精本土化普法品牌。结合本地多发的邻里纠纷、土地权益、婚姻家庭、防范诈骗等问题,组织编写或选用通俗易懂的普法案例、顺口溜、短视频,通过乡村大喇叭、村民微信群、文化广场活动等进行精准推送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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