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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6-01-30 10:50
  • 来源: 海丰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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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海丰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的绝对领导凝心铸魂

  1.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以党的最新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海丰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海丰县司法局学习教育任务计划表》《海丰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等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班子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35场次,参与学习干部职工达591人次。二是专题辅导深化理论解读。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授课,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实践要求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党员干部更好地把握精神实质,累计举办专题党课5场,培训党员干部141人次。同时,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丰富学习资源,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三是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组织观看《零容忍》《反腐为了人民》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深刻揭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后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职工汲取教训,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全年共组织警示教育活动8次,受教育干部职工达195人次。

  2.强化政治引领,彰显忠诚品格。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交流研讨促进学思践悟。以党组班子和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交流研讨和业务研讨活动,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不足、谈打算,在交流中深化理解,在研讨中明确改进工作作风的方向和措施,累计开展交流研讨活动19次,参与研讨干部职工38人次。二是入户联心夯实党建基础。以开展“入户联心”活动为抓手,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驻村及揭榜共建社区为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提供生活用品、法律援助、普法宣讲等志愿服务35场次,惠及2万余人。以“案例解析+情景互动”、结合“入户联心”和“咸茶普法”等形式开展沉浸式普法举办“法护银龄 普法先行”“银龄助力百千万 普法为民守平安”“板凳咸茶香里 普法清风徐来”等专题讲座4场次,惠及400余人。三是队伍建设淬炼过硬铁军。根据县委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整理提交《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和相关材料。配合县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2个大类问题、10个分项问题、38个具体问题,提出9点意见建议,并全面整改完毕。严格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制定《2025年海丰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压实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建设。

  (二)聚焦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1.坚持依法治县,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一是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中共海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全面依法治县年度重点工作和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委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共57人完成书面述法。二是助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对我县公布的“三张清单”中需收回的377项执法事项和需调整由乡镇实施的242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需重新调整由乡镇实施的242项行政执法事项的设定依据进行法制审核,形成《海丰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海丰县收回乡镇实施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全力做好下放事项的调整衔接工作,起草《关于提请将部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权调整由乡镇行使的请示(代拟稿)》。

  2.打造协同机制,提升执法质效。在健全运行机制上发力,在提升执法能力上赋能。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传帮带”机制。以“1+9+4”工作模式,即1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9个专班工作群+4个功能模块(你教我学、你问我答、你评我改、你求我应),切实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提供快响应、全方位、深层次的业务支持。今年以来,各县级职能部门为乡镇有效解答问题累计45次,评查乡镇执法案卷38宗,实现“传帮带”功能效应304次。二是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执法质效。深化推广应用“粤执法”平台,全面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全县累计上线应用平台行政执法单位39个,上线执法人员817人,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共2450件。加强对平台应用的监督力度,建立“每季度一报”的督察监督机制,今年以来以县委依法治县办名义制定印发全县“粤执法”平台应用情况督察通报3期。

  (三)深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1.当好参谋助手,服务政府决策。助力政府依法行政,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决策参谋作用。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程序规定调整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审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件,审查县直部门或提请县政府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89件。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执行制定、备案、清理程序。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复审”新模式,实现合法性前置审查全覆盖。今年完成《海丰县物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1992年以来县政府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进行清理,集中决定废止25份、宣布失效32份,动态维护制度统一。三是持续强化政府法律顾问职能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值班制度,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全年参与政府各类会议20场次,快速响应法律需求、高效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5条,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规范化推进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法律支撑。

  2.聚焦协调监督,提升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全面启用“海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和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和完善执法监督主体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成立至今共发出督办函5份、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8份,发现并移送纪委案件1宗。持续深化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常态化监督,推动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推行“乡镇评县直、县直评乡镇”的交叉互评机制,全面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累计评查案卷277宗,发现问题案卷89宗,不合格案卷13宗,推动整改各类问题157个。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行动、“执法不公、随意执法性、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完成本县15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推荐选聘工作,并推动设立3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三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工作,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一体化平台应用水平”“全县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等各类培训班6场次,受训人员超500人次,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我县行政执法效能。

  3.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执法人员亮码入企培训。推行“亮码入企”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县司法局紧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目标,加强亮码入企培训,注重指导性与实操性相结合,深入解读行政检查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明确执法边界与要求,对“亮码入企”具体操作流程进行全环节演示,确保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听得懂、学得会、用得熟。二是加大涉企执法监督宣传力度。利用“海丰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海丰县司法局官网发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政策宣传文章,同时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使企业充分知晓监督权利。网上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广泛收集涉企执法线索和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用好涉企执法监督协调职能。发挥“粤执法”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功能,及时发现未扫码入企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或以“海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名义发出督办函、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和决定书。深化涉企执法案卷评查和整改,重点审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发出建议书,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发出决定书,并将问题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4.履行法定职责,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践行复议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5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6件。经审查,立案受理187件,已审结173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决定125件;直接纠正行政机关决定35件;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结案13件。二是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升行政应诉质效为核心,扎实推进各项行政应诉工作。注重实质调研,精准掌握应诉案件事实。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确保诉讼案件办理高效衔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2025年共承办涉及海丰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25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

  (四)践行法治为民,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1.优化法律服务,提升法治保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机制和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法援处进驻县综治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和一站式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2025年以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约4000人次。二是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2025年以来累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2件,为191名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做到了“应援尽援”。三是优化公证为民服务体验。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要求,在巩固前两年“减证便民”和“提速增效”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公证服务“好”字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公证质量和群众满意度。2025年以来共办结各类公证案件总数2921件,其中,国内公证 1701件,涉外公证593件,涉港澳台公证627件,上门公证服务8件。

  2.细化‌监管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抓实律师队伍的引导、管理和服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是强化律师行业服务管理持续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的监督管理,细化律师行业监管措施。全年累计对律师事务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2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轮,处理针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各类投诉3件。二是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益。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法律咨询行为,进一步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律师依法执业能力,并积极为律师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3.服务基层善治,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努力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做深做细。一是村居顾问服务效能持续显现。2025年以来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4083件次,其中开展法治宣传1015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970件次,有效满足了基层群众和组织的法律需求,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开展村居顾问督导检查工作。深入各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导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与村(社区)干部交流并听取法律顾问工作汇报,全面了解顾问律师履职情况、服务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三是参与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审核,对农村集体“三资”合同进行规范化把关。‌2025年累计审查相关合同110多份,发现存在问题的合同80多份。

  (五) 聚力社会治理,平安稳定防线筑牢筑实

  1.发挥调解功能,筑牢平安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全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099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71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二是整合资源强化调解工作。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海丰县人民调解中心,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资源,联动各行业、专业领域调解组织。大力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培育海丰县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提升人民调解队伍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全县各镇(场)、村(社区)、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13场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业务能力和法律专业素质,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动能。

  2.抓实安置帮教,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一是深化信息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定期向县公安局通报全县在册刑释解矫安置帮教人员名单,及时与公安部门、户籍地政府研判会商重点安置帮教对象情况,共同做好管理管控工作。积极与人社、民政、卫健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落实安置帮教对象的困难救助、就业援助,妥善解决刑释人员陈某协安置帮教问题。二是开展安帮培训,提升专业水准。今年以来我县共开展2场次安置帮教工作培训会议,围绕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工作流程及重点任务进行系统讲解,探讨加强对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和精准帮扶,在法律宣传、就业安置、困难救助等方面予以帮扶,形成服务管控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建立工作机制,规范职责流程。严格落实《汕尾市公安局汕尾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制作《安置帮教手册》,指导各镇(场)规范化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共2780人。

  3.提升社矫质效,打造智慧社矫。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精准化、智能化和规范化水平,筑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防线。一是主动担当作为,监督管理工作走深走实。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接收社矫对象3166人,累计到期解除矫正2578人,在册列管社矫对象588人。2025年以来共办理入矫的社矫对象351人,办理解矫366人,电子定位监管率98%以上。办理远程视频会见388宗,为1125人/次罪犯家属提供了亲情会见服务。2025年依法作出训诫决定96宗、警告决定43宗;提起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建议3宗,提起撤销缓刑建议4件,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案件155宗。二是筑牢思想防线,教育帮扶工作进一步夯实。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民情地图网格化走访指导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水平,全年各月份走访率达100%。全年共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爱国主义教育和公益活动、“一县一品牌”特色教育活动、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震撼教育活动等活动5场次,参与社矫对象达1137人次。三是坚持高位推动,“智慧矫正中心”顺利启动运行。作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业主单位,我局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完成海丰县“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并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启动运行。我局将充分依托和发挥“智慧矫正中心”平台作用,不断完善“智慧矫正中心”常态化运行机制,筑牢我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屏障。

  (六)创新普法宣传,全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1.制定工作要点,科学开展普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制定《2025年海丰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及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重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确保“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通过打造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等特色阵地,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三是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工作报告制度,推行“谁管理 谁普法”“谁服务 谁普法”,举办海丰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形成各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普法工作格局。

  2.结合实际需求,精准开展普法。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学生群体特点,联合开展校园安全法治宣讲活动、“法润校园·守护安全”禁毒宣传进校园普法活动、“红城小政·法治育苗”—2025年海丰县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树牢青少年学生法治思维,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二是开展"法治护航 益企同行"普法活动。坚持“法治是最好在的营商环境”,结合企业、职工法律需求“送法入企”,联合举办涉外法律服务培训班、"法治护航,益企同行"普法维权系列活动、法治赋能·“宝”驾护航普法讲座,为企业及职工送上丰盛的“法治大餐”,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三八”维权普法服务专场行动、“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反邪教宣传进公园活动、“以法治之力 守护生命之源”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3.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形式普法。探索更多“法治+”模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一是打造“线上+线下”全方位普法矩阵,让普法既“走新”更“走心”。线上做强“海丰普法”微信公众号,年度新增关注用户突破1千人,全年推送普法信息583条,总阅读量超5万人次。开设“以案普法”等专栏,围绕生活中常遇到的民法典篇章内容进行解读,采用微视频网络传播形式在“海丰普法”公众号进行展播,实现普法“有形有声、入脑入心”。二是创新“法治+心理”模式,为青年干部成长注入强劲动力。联合举办四期“法治同行·心灵之旅”青年干部人才法治素养与心理拓展提升活动,创新采用“法治+心理”融合模式,为我县青年干部人才带来了思想与心理的“双重滋养”,切实提升大家在法治思维、心理调适、团队协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工作与生活中的幸福感、成就感和获得感。三是创新开展海丰县中小学生“法护青春·筑梦未来”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评选活动。开展海丰县中小学生“法护青春·筑梦未来”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评选活动,既是对前一阶段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果的集中检阅和精彩呈现,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配合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求的生动实践。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2025年以来,海丰县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稳”上接续发力、在“进”上提质增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是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普法职责落实虚化。部分执法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认识不足,未将普法融入执法全流程,案件办理中未同步开展释法说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需进一步夯实。跨部门执法普法联动不足,普法宣传存在“一头热”现象,与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的“各方协同、社会参与”全民普法机制存在差距。

  二是乡镇执法不够规范,权责失衡问题突出。行政执法权下沉后,乡镇缺乏配套执法资源,面对复杂案件时“不敢用权”,“权小责大”导致执法畏难情绪。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薄弱,存在执法记录不全面、滥用职权等问题。部分人员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却参与执法工作,存在“无证执法”隐患,与“持证执法”的法定要求不符。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滞后,支撑保障能力不足。乡镇普遍缺少专门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力量严重短缺,导致执法案件缺乏专业法律把关。乡镇村组换届后原有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需要同步进行换届调整,导致原有人民调解员流失,新任人员缺乏系统培训,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应对多元化、复杂化的基层矛盾纠纷。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海丰县司法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实干笃行,担当作为,深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书记黄坤明到汕尾调研时的指示要求,紧扣市委“1233”规划部署和“四大会战”工作安排,围绕服务县委县政府“十五五”工作大局加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聚焦以下六项重点工作精准发力,为实现海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要全面筑牢普法责任体系。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创新推进国家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普法协同机制,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明确执法部门普法职责,破解普法碎片化问题,构建“全县一盘棋”普法格局,实现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

  二要大力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多元、有序化解。借助《商事调解条例》出台,锚定条例核心要求,构建专业化调解组织体系,积极培育壮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对标法定标准建强实体平台。紧扣调解员资质标准,打造高素质专业队伍,破解换届后调解力量断层问题,规范调解全流程运作。

  三要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施行为契机,用好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要求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配齐配强乡镇法制审核力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必经法制审核程序,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重点关注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监督。

  四要持续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充分发挥调解、行政复议解纷优势和律师专业作用,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全面铺开,依托乡镇平安法治办在全县12个镇探索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明确受理点法援政策宣传、申请材料受理等职责,尝试建立“乡镇受理—县级审批—指派承办”闭环机制,实现基层法援服务全覆盖。

  五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3+N”工作机制作用,切实打通行政争议解决全过程链条,做深做实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提升以案促改促治效能。

  六要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大局。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充分利用“智慧矫正中心”平台,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联合督查。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




  海丰县司法局 

  202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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