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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6-01-30 20:57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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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2+9”工作安排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全国县域发展潜力、全国县域旅游经济发展最快百强县中我县分别排名第59、第26;成功入选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率先垂范,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习内容,主持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县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实现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习全覆盖。加大县委党校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使用力度,推动县委党校在主体班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并开展法治讲座、专题调研、论坛研讨等各类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精思细悟,深学笃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2.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并对标对表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2+9”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中共海丰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奋力打造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实施意见>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改革发展总体规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督促,奋力谱写法治海丰建设新篇章。

  3.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要点等重要文件,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细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的具体职责,组织城东镇、县交通运输局“一把手”进行会议现场述法并接受点评,其余单位进行书面述法,实现从“典型引路述”到“全员覆盖述”。县长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县域治理与发展的全过程,主持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积极推动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重点工作的统筹,制定印发督察通报4期,切实增强各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聚焦中心工作,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1.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模式,高质量完成全县乡镇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三张清单”梳理制定工作,努力构建权责清晰、务实高效、特色鲜明的履职清单体系,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深入推进全省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做好省、市下放的31项行政职权承接实施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业务“直通车”机制,主动做好第一批53项“县直报省、省直达县”职权事项调整衔接工作。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定期报告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8件、政协提案48件,办复率100%。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尊重并执行司法执行机关生效裁判。发挥审计、统计等监督作用。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拓展“一件事”主题服务,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深化数据共享、增强部门协作,不断提升“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质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我县39件“一件事”主题服务,涵盖全县9个部门184项政务服务事项,材料优化减少至441份,材料少报提升45.29%,总办理时间压减到131天以内。稳步推进政务服务“跨城通办”,与深圳龙华区正式签署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战略合作协议,以线下代收转办、线上全程网办的形式,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全县1719条政务服务事项时限压缩率达93.31%,零跑动率、即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4.71%、83.01%和82.31%。率先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突破区域壁垒,构建线下综窗系统端代收转办的高效协同机制,打通跨区域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堵点。

  3.主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持续深化“五公开”机制建设,聚焦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审批、民生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全方位拓宽“线上+线下”政务信息获取渠道,着力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核心平台功能,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891条;编发政府公报12期、集中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发布针对性信息1190条,网站年访问量突破173万次,成为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首选渠道。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闭环管理机制,全年高效办结群众依申请公开312宗,实现复议、诉讼“零败诉、零撤销”。畅通多元化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整合“领导留言板”、县长信箱等平台资源,累计办结各类网民留言312条,切实以高效透明的政务公开实践架起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与政府公信力。

  4.全力护航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和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工作,及时出台和修订我县权责清单。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和归集制度,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海丰县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海丰县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宣传,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专题学习会和宣贯培训会,提升各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全面纠治涉企收费中落实政策要求不到位、“自立名目”乱收费、转嫁费用等突出问题,检查涉企收费主体41家,立案查处违规收费行为2宗,清退企业多缴费用0.6万元。深化信用海丰建设,全年信用修复68条。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程序规定调整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审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件,审查县直部门或提请县政府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89件。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值班制度,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全年参与政府各类会议20场次,快速响应法律需求、高效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5条,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规范化推进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法律支撑。

  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执行制定、备案、清理程序。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复审”新模式,实现合法性前置审查全覆盖,完成《海丰县物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1992年以来县政府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进行清理,集中决定废止25份、宣布失效32份,动态维护制度统一。

  (四)深化执法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优化调整下放乡镇实施执法事项,根据中央明确收回的965项上级事项对下放乡镇实施的619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收回一批乡镇不能有效承接事项377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需重新调整由乡镇实施的242项行政执法事项的设定依据进行法制审核,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全面启用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专用章,制定印发《行政执法督察意见书》,持续深化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常态化监督,推动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

  2.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将规范涉企执法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行动作为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关键举措全面部署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组织各级执法单位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征集线索公告。拓宽线索渠道,主动对接财政、信访等部门,排查涉企非税收缴情况及信访投诉线索。结合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对存在涉企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执法单位及人员进行集中约谈提醒,压实规范涉企执法责任,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2025年,针对涉企执法案卷存在问题下达《行政执法督察意见书》5份,督促完成涉企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改33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全面提升数字赋能执法质效。深化“粤执法”平台、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应用,推动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执法监督数字化转型,打造“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数字执法新模式。2025年全县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累计应用“粤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426宗,其中行政检查1749宗、行政处罚677宗;应用咨询委员会专班工作群,为基层解答执法问题45次,评查平台执法案卷48宗,实现“传帮带”功能效应300多次。

  (五)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稳定

  1.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在县综治中心设置行政复议收案窗口现场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申请,提高行政复议的首选率,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明显,2025年,全县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26宗,比上年增长54%。完善审理方式,做好法律风险评估,提升办案质效,提升行政复议实质化解率,经复议后被起诉案件10宗,其中败诉仅1宗,超96%的案件在行政复议环节终结,实现矛盾不上交。全面推进行政复议纠错制度落实,通过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等方式纠正案件35宗,直接纠正率达21%。注重实质调研,精准掌握应诉案件事实,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确保诉讼案件办理高效衔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2025年度县司法局承办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22件,案件类型涵盖一审、二审、再审阶段和检察监督。

  2.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深化“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在全市率先推进县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作,整合综治、信访、法院、检察、司法、公安等部门资源,高标准设置诉讼服务、检察12309、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四中心”、劳动仲裁庭等基本功能室,依托“粤平安”平台,完善形成从登记受理到案结事了全链条闭环管理,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2025年县委政法委成功入选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名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海丰县人民调解中心,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资源,联动各行业、专业领域调解组织,织密人民调解网络,综合研判分析矛盾纠纷,助力化解矛盾风险,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099次,成功化解1671件,调解率达99%。做好解纷品牌创建工作,打造“南门大妈”巾帼巡逻队、“骑手之家”爱心驿站、“有话好好说”“咸茶说事”矛盾纠纷调解室等海丰特色调解品牌,进一步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3.提升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推动构建服务精准、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回应基层群众的法治需求,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66个。推动县法律援助处进驻县综治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和一站式服务,构建“窗口化服务、联动化调处、精准化办理”模式,延伸司法行政服务范围,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开通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常态化联系,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广度深度。2025年接待线上线下法律咨询超4000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2件,案件办结率达75%,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100%。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法律咨询2757人次,开展法治宣传943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治护航员”“矛盾调解员”作用。

  4.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新出台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2025年海丰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法律七进”活动,针对农村村民、学生、企业等不同群体,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红城小政·法治育苗”“法治护航,益企同行”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60余场,宣传受众近6万余人次,以法治方式推动保障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适应新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拓展普法阵地,完善【以案普法】专栏、法治文化长廊等宣传载体,营造出更加浓厚的“出门见法、休闲学法”法治文化环境。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工作报告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组织全县1.52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分16场共26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有待深化,法治思维尚未完全树立。部分单位和干部对法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解不够系统深入,存在“口号化”、“标签化”现象,“重发展、轻法治”的思想依然存在。面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时,运用法治手段定分止争、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深化。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文书制作和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够规范等问题,本年度案卷评查中违反规范性标准问题案卷占三成以上。“粤执法”平台应用不足,平台应用总量与我县市场主体、经济总量不相匹配,部分乡镇仍存在线上线下执法数据差距较大的情况。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跨部门、跨领域监管等难点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三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仍需加大力度健全。源头预防机制有待完善,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对行政争议化解重视不足、力度不够,未做到争议源头防范,导致我县信访问题偏多,复议案件数量俱增,行政复议工作要求与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四是全民普法工作需进一步走深走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各部门各负其责、主动探索,联动发力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形式需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较多依赖发放手册、集中讲座等传统形式,缺乏互动和针对性,属于“我讲你听”的单向灌输,形式比较单一。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有待加强,未能充分利用短视频、热门网络话题等载体进行精准、生动、沉浸式的传播,缺乏让公众在模拟或真实场景中“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体验,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升。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启动实施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创新突破、提质增效。

  (一)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深学笃行中筑牢法治保障根基。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的最新成果,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推动将其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丰富实践和具体成效。立足职责抓实走深学习宣传贯彻,以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培训活动为载体,加大统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真正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形成更多有影响力的海丰特色法治建设经验成效。

  (二)着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立足全县重大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依法履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统一发布、及时备案等制度。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文件。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行动,推动“亮码入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等制度全面落实。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协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着力夯实法治社会根基,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普法资源,压实各类主体履行普法责任,形成各方协同、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把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科学谋划制定“九五”普法规划,延展“普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基层普法融合发展工作机制,优化针对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推动法治宣传数字化,充分利用社交媒体、法律咨询软件、在线普法平台等数字化工具,实现灵活、高效普法,并通过大数据精准匹配不同群体需求,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完善法律服务机制,整合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等多方资源,联动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构,形成全要素、一体化的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拓宽专业调解员选聘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

  (四)着力筑牢法治人才基础,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审核人员建设,在公务员招录时设置法律资格条件,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法考。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依托司法行政干部、律师等专业力量,同时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志愿者,缓解法律服务力量不足问题。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业务培训机制,深化法律服务队伍法律知识储备和专业应用能力。立足职能统筹用好各类法治资源,作准做优做强涉外法律服务,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结对提升机制,深化法治领域结对共建、互学互促,鼓励支持本地律师、法治队伍工作者与深圳等先进地区知名律所、法治工作机构开展交流学习和业务合作,建立两地跨区域法律服务合作模式,提高我县法治人才队伍业务水平,为对外开放和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中共海丰县委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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