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城南三环永安达至南桥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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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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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城南三环永安达至南桥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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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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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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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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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城区南部,路线西起永安达小区,东至南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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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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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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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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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海丰县城区南部,路线西起永安达小区,东至南桥,总长约2.2公里。按主线双向六车道,辅道宽7米(辅道边设置停车位),主线与辅道间绿化带宽3.5米,人行道加非机动车道8.5米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桥涵工程、绿化改造升级工程、路灯工程和人行道工程等;总投资为8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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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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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围档,对运输车辆装载采用加盖蓬布等措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充分用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道路施工过程中,根据路面实行分道施工,并设置警示牌、组织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3)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取土场、弃土场损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4)加强道路绿化建设,营运期对公路沿线敏感点应采取相应的降噪防护措施。
(5)加强运营期道路交通管理,落实运营期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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