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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莲香糖果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9-09-17 16:18
  • 来源: 县环境保护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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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莲香糖果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917日至201992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莲香糖果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莲香糖果厂

建设地点:

海丰县城东老区东城大道西侧

环评机构: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海丰县城东老区东城大道西侧,地理位置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5°22′04.92"(115.368032°E),北纬22°58′43.67"(22.978797°N),占地面积为273㎡,建筑面积为585㎡。项目配备0.2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一台作为熬煮热源,主要从事

猪油软糖、绿豆饼的生产加工,年产量分别为20吨、10吨。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锅炉废气经收集治理后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排放标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的烟囱排放;烘烤废气收集处理后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后达标排放。

2、  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经预处理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预处理,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

3、  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  锅炉炉渣收集后定期交给附近花木场回收做肥料利用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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