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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琪瑛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及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9-09-17 16:20
  • 来源: 县环境保护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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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汕尾市琪瑛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及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917日至201992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琪瑛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及机制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琪瑛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丰县公平镇西山村委阮厝村横头埔

环评机构:

广东绿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选址位于海丰县公平镇西山村委阮厝村横头埔,其中心处经纬度为E115.383660°,N23.087084°,占地面积5794平方米(含原料区、破碎区、筛分区、洗砂区、成品区、办公室、空地及绿地)。项目从事机制砂、碎石和石粉的加工生产,年生产量约14.97万吨(砂子11万吨,碎石2.5万吨,石粉1.47万吨),生产原材料为石料及砂土原料,年用石料及砂土原料1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围档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充分用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  破碎、筛分、装卸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原料堆采取遮盖措施并对堆场不定时喷洒水雾,确保项目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T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  洗砂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水质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

4、  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  沉淀池底泥压滤机脱水后,外运作为制砖或建筑工地填方等原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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