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城东镇陈少波水泥预制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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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丰县城东镇陈少波水泥预制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海丰县城东镇陈少波水泥预制厂 |
建设地点: |
海丰县城东镇安东村(赤岸移民村港仔地)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租赁位于海丰县城东镇安东村(赤岸移民村港仔地)的闲置用地作为临时生产用地(地理坐标为E115°22′28″,N22°59′0″),主要利用外购的砂石原料,经破碎、筛分及洗砂生产成品砂;利用洗砂沉淀后的污泥、石粉、水泥及水经制砖机挤出成砖,再自然风干作为成品环保砖,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砂2万m3、环保砖200万块。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破碎、筛分工序采用半封闭机组,同时在破碎机和筛分机等设备上安装喷淋设施降低粉尘排放;水泥罐顶部设置布袋收尘器;原料堆场设置雨棚、围堰及洒水抑尘措施。确保项目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T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洗砂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水质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洗砂工序产生的小颗粒泥沙和沉淀池底泥收集制砖工序作为原料使用;制砖过程产生的不合格水泥砖,收集后进入项目制砂线中破碎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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