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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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
建设单位: |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地点: |
海丰县城北三环路 |
环评机构: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海丰县城区北部,道路改造范围起点于中华鹏路口(经纬度为N22.962300°,E115.309180°),终点至海紫路口(经纬度为N22.996251°,E115.347209°),总长6.5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时速60km/h,主线中华鹏路口至莲花大道交叉口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为42米,莲花大道交叉口至海紫路口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道路红线为5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地下管线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467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定期对施工路面进行清扫,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围档,对运输车辆装载采用加盖蓬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以及合理布设施工器械的位置及采取临时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 (3)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施工临时占地、弃渣场等水土保持和平整、复绿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5)运营期的日常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绿化措施,对道路两侧相应设置绿化带,落实限速、禁鸣、及时维护路面状况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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