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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将于3月1日至2日召开
  • 2024-02-26 19:38
  • 来源: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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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6日,县政协十届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3月1日至2日在海城召开政协海丰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县政协主席吴城池主持会议,副主席张文亮、吴筱聪、马伟飚、柯小林、黄陆镇等出席会议。副县长蔡碧霞、县人民法院院长罗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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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两会”精神,以及全省、全市、全县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听取县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说明和2023年办理政协提案情况通报,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县纪委监委关于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通报;通报县委关于召开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批复;审议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政协第十届海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稿)。    
  会议要求,全县广大政协委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高质量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高质量完成各项筹备工作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要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在高质量开好全会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以良好形象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风采,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海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献智献力。
  各镇政协联络工作室、县政协香港委员工作室召集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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